永和乡地处衡山县东南部,湘江西岸,东临湘江、西倚南岳,南接贺家乡,北与开云镇毗邻。1995年5月,由原新场市乡和原沙头乡合并为永和乡。国家重点工程大源渡航电枢纽大坝公路穿境而过。全乡总面积67.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799亩(水田13926亩,旱土1873亩),林地面积29670亩,下辖24个行政村,两个居委会,共7232户,总人口2.95万人。
近两年来,永和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衡山的大局出发,团结和带领全乡干部群众,着眼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把创建市级文明村镇作为推动永和乡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了创建市级文明村镇热潮。通过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全乡经济社会建设步伐加快,乡村面貌日新月异,村民素质不断提高,文明建设实现了新突破,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创建工作领导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永和乡党委、政府始终将创建市级文明村镇作为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作为加速永和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发展永和乡先进文化的龙头工程;作为实现永和乡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至始至终高度重视创建的每一项工作,切实帮助、支持、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每一个困难。
(一)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了创建市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争创市级文明村镇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目标,纳入了全乡发展总体规划,摆上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乡党委会定期对创建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
(二)加强班子民主团结协作意识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穿始终,一是坚持认真学习,增强队伍素质。日常工作中,自觉坚持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全乡发展的重大事项,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集体协商解决,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是搞好班子作风建设,营造团结、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打造一个民主、团结、坚强有力的领导团队。四是要求各村组的重大事项须经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通过,并且形成的决议要公开,决议的实施结果要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保障了村级工作的民主氛围更加浓厚,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三)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
乡党委、政府把创建市级文明村镇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抓落实,各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如:在各村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以松坳村为试点,在全县率先成立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等,形成了领导重视、全民参与、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结合实际,制定了《永和乡创建市级文明村镇规划》、《永和乡开展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组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创建规划和方案,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增强全乡群众创建市级文明村镇的决心和信心。
(五)努力增加创建经费投入
为了创建市级文明村镇,乡党委、政府坚持把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预算规模,确保创建宣传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