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搞好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今年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决定在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并成立了由汪洋副总理任组长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5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林克庆副市长任组长,3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2016年2月,区政府印发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继东担任,全区35个委办局为小组成员。经过前期紧张筹备,目前已完成区、乡两级农普机构的组建,两级农普办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区级普查经费预算已经落实,在南苑乡南苑村完成了全市综合试点工作,完成农普入户登记物资和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基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全区三农普有关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明确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目标是:查清全区农村地区“人、地、业、居”的新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资产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趋势;反映农业生产新格局、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提供基础资料。

  开展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我区“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主要手段。我们要通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确反映十年来丰台三农发展新成果,找准我区农业发展变化的特点,弄清农村发展变化的规律,查清农业户籍和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就业情况、收入来源、消费能力、居住环境,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更有效地推进农村地区改革,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地区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为加快我区河东地区城市化、河西地区城镇化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及农民增收、生产要素及发展状况、农业现代化进程、食品安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状况、住房及生活条件、能源利用情况等13个方面。普查内容着重体现“一个摸清、两个展现、两个反映、两个推进”。即摸清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信息,展现“新三起来”的发展进程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反映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现状以及农民增收的渠道和效果,推进三个监测体系完善和农村基层统计建设。以上普查内容需要通过8张普查表和2张清查摸底表(共1043个指标)得以实现。

  丰台区参与农业普查的乡镇包括卢沟桥乡、花乡、南苑乡、长辛店镇、王佐镇、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以上六个地区范围内的全部村、社区都要参加此次普查。

  三、普查的总体安排

  按照北京市农普办的统一安排,结合丰台实际,我区三农普工作从2015年12月开始,到2018年6月基本完成,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

  普查准备阶段是整个普查的基础,时间为2016年10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组建区、乡两级普查机构,落实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及相关制度,开展普查试点,组织宣传动员和普查小区划分,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聘等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参与普查宣传和对各乡镇普查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要按照区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做好机构组建、经费物资保障、人员选聘培训、普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

  普查登记工作是整个普查的核心,时间从2016年11月开始到2017年5月。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是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之内的“三农”情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动员、开展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和数据收审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基层力量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动员,参与对各乡镇普查登记情况的检查指导。

  各乡镇要组织普查人员在11月份完成全区入户清查摸底工作,这一阶段工作量将占我区农普工作总量的70%。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三乡两镇和宛平城地区两个村范围内的全部住户(农业户、非农业户、外来人口户)、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等。2017年1月至3月要完成全部普查对象的入户登记,并在5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

  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关键,时间从现场登记结束到2017年12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检查和评估,汇报普查主要成果,发布普查主要数据。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参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并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发布工作。各乡镇农普办要按照全区统一进度,对本地区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数据质量检查,并接受区级、市级、国家级的事后质量抽查。

  (四)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普查资料开发及总结工作是普查成果的最终体现,时间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18年6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的总结表彰、普查资料编印和开发利用。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总结和评比表彰,共同参与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各乡镇也要同步做好普查总结,开展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到2018年6月,全区三农普主要工作基本结束,后期将继续做好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服务全区“三农”发展。

  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普查机构,制定工作制度

  目前,区、乡两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农普办公室都已组建,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区农普办设在区统计局调查队,内设有六个工作组,包括:综合和宣传组、普查业务和遥感测量组、数据处理组、资料开发组、执法保障组、后勤组。乡镇农普办主任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农普办机构由乡镇经委、农服中心以及统计所等部门组成,人员目前已落实到位。

  为规范农普经费使用,区农普办制定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普查物资采购、普查员薪酬发放等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区农普办工作和运作流程,制定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加强全区农普工作交流和沟通,出台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信息交流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为开展普查业务布置和普查宣传建章立制。

  (二)编制经费预算、筹备普查物资

  按照市农普办的要求,在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农普办根据普查任务和进度安排,落实了为期三年的经费预算。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农普办积极与财政、宣传、市政市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启动普查物资、宣传服务的招标和采购工作。

  (三)搞好普查试点、培养业务骨干

  今年8月至9月,在南苑村完成农普全市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动员50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村域内的55个普查小区开展清查和登记,共完成5473户住户清查摸底表、1900户农户登记表、30户农业生产和乡村旅游表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评估。试点过程中,普查员顶着酷暑、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付出了极大的辛勤努力,卢沟桥乡、花乡、长辛店镇、王佐镇也派出人员积极参与试点清查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检验了普查方案和工作流程,发现我区农普工作难点,培养了一批农普业务骨干,为顺利开展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四)启动普查宣传、营造农普氛围。

  从历次大型普查经验看,普查宣传工作极为关键,要提高农业普查公众知晓率,确保农村地区全部居民住户和单位都知晓农业普查、配合入户登记,关键要看普查宣传是否到位。为此,区农普办已经开设农普专题网站用于发布信息,利用丰台统计微信公众号宣传农普,动员乡镇普查机构提供农普宣传素材。同时,借助部门优势,联合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等成员单位,举办了统计开放日和普查宣传日等重要活动。

  (五)做好上下联动、及时解决问题。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区农普办一方面按照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布置推进各项工作,另一方面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加强与乡镇农普办沟通,在4月至7月期间陆续到花乡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全市农普方案要求,着手制定我区普查工作流程和细则,同时将我区存在的乡域范围广、人口数量大等实际困难向市农普办逐一反馈,争取政策方面的支持,保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顺利推进农普工作有序开展。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

  根据市农普办最近一次工作计划安排,今年11月至明年年初我区要完成以下工作:

  11月: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完成清查数据录入,形成最终普查登记底册数据;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

  12月:上旬完成区、乡镇农普办及普查指导员除镇表外的全部普查表培训,开展PDA操作和数据处理业务培训;完成对普查员的业务培训;登记入户物资和宣传品准备到位。

  2017年1月至3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对全区的农业住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及农业生产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

  为做好下阶段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政府行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农普机构要将普查工作纳入今年和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普查的方案研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数据评估等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帮助解决人员选聘、入户登记等具体困难。要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妥善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迎接国家督查,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农普办将于10月至11月对北京市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督查。区乡两级农普办要围绕普查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等工作抓好落实,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

  三是做好宣传动员,提升配合程度。区农普办将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发文部署全区三农普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利用自有网站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按照普查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计划11月下旬,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普工作,逐步掀起普查宣传高潮,有效提高普查的社会知晓度,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提请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

  现将《职责分工(审议稿)》、《工作制度(审议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审议稿)》提请领导小组(扩大)会审议。

  如审议通过,我们将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同时,以区农普办、区委宣传部名义联合印发《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