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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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20xx年度有关环保指标任务实施情况核查工作的函》(环办函[20xx]2124号)要求,现将城东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一) 空气质量现状

  在城市静风、逆温、少雨、风沙等多重不利气候条件下,截止12月15日,西宁市今年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49天,优良天数为277天,优良率为79.4%,PM2.5依然为我区空气首要污染物。

  (二) 面临的主要大气环境问题

  辖区处于大拆大建期间,虽然采取了扬尘污染治理各项措施,仍然存在大量扬尘污染。

  (三) 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大气办等有关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要求的同时,针对辖区建筑、拆迁工地较多,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大,环卫基础设施薄弱等实际问题,因地制宜,综合施治,对辖区存在的环境污染源重点突破、连片整治、规范到位,通过治理,一些长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燃煤小锅炉整治

  1.

  燃煤小锅炉淘汰

  按照《关于印发西宁市20xx年“煤改气”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20xx〕93号)要求,对辖区禁煤区内14家10台10.68蒸吨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针对清真寺院、“三无”楼院及小淋浴小宾馆等单位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工作,8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为清真寺院、贫困小区、破产企业等弱势群体争取市区级财政补助资金209.1万元。同时,对餐饮单位煤油烟进行了整治工作。对南山东路、湟中南路、德令哈南路的2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煤(油)烟治理,采取“跑断腿、磨破嘴、踏破门槛、定点蹲守”等工作方式,不厌其烦地督促与检查,7月底实现了29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率100%的工作目标,并为积极配合整改和存在经济困难的餐饮单位争取市区级补助资金1.31万元。

  2.新建燃煤锅炉准入

  辖区内除待拆迁地区及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到位,其余地方均已完成“煤改气”,且禁止辖区新建燃煤锅炉。

  (二)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按照大气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坚决要求停工整治,整治合格并经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予开工。已对全区157家建筑(市政道路开挖、管网改造、拆除工地、裸露地块)工地进行了反复拉网式检查,办理开复工审查手续120家,下达《建筑工程整改通知书》97份、《建筑工程停工整改通知》127份。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采取暂扣施工机械、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措施和手段,重拳整治,不留死角。同时,对近70万平方米无主地面及苦水沟道路两侧裸露地块、机场高速北侧青藏铁路公司建筑工地、新火车站辅道、王家庄辅道路段等三处裸露地进行了全覆盖。目前,对各建筑施工工地下达冬季停工通知。

  2.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道路保洁方面:一是制定了控制道路扬尘的洒水、清扫保洁方案和工作措施,购置了微型道路清洗车1辆、摆臂车2辆、翻斗车2辆,每日安排道路清扫车和人工清扫相结合,对辖区主要街道、路段进行除尘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共清运垃圾3万余车,计15万余吨。二是结合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洒水降尘时间和频次,对41条主要大街及84条小街小巷路面进行洒水、喷雾6000余次,用水6.8万余吨、清洗路面40条29次。

  渣土拉运车辆检查方面:一是对7家挖运公司违规拉运车辆进行清理,对其现有的223辆车辆安装GPS装置。二是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方式严查渣土车,截止目前,共查处6家违规工地,检查车辆1379辆,查处违规车辆68台。三是加强工作流程管理,健全完善工地开挖、审核、勘察等流程,明确分工,对开挖工地严格审核,核实运输公司资质以及现场勘查,落实挖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土方开挖工程渣土保证金制度。

  (三)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区政府安排预算资金500余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辖区部分道路,购置了滤网对裸露地块进行覆盖、整改了辖区禁煤区内的燃煤锅炉,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四)大气环境管理

  一是思想重视,组织得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城东区20xx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城东区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切实有效的落实办法,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污工作,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问责办法,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有奖举报机制作用,形成了政府积极主导、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保证了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扎实进行。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建设、城管、环保、经济等部门通力协作,突出执法合力、严管重罚,实现多部门、多方向、多措施的管控工作机制,从渣土运输、拆迁及施工许可、夜间施工许可等方面严格管控,有效的遏制了野蛮施工、违规施工行为。三是督查问责,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督查等工作机制,抽调人员成立了大气办巡查督导组,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了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区目标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部门加强督查,确保治污工作落实到位。四是领导带头,强化落实。强化了领导机构,建立由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巡查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经常在节假日期间深入一线,进行渣土车辆夜查、建筑工地扬尘检查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场办公解决,有力的推动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 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

  1、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不断理顺工作机制,运用经济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环境执法力度日益加大,今年下达行政处罚案件13件,罚款数额6.6万元。

  2、多方争取、积极协调,投入资金36万元组织全区大气及创模成员单位在浙江大学举办培训班,学习交流了国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

  3、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报道我区治污动态,加强正面报道,据不完全统计,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等媒体报道我区治污动态信息26篇次,形成了良好宣传氛围。

  4、在西宁晚报公开举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知识竞答活动(西宁晚报5月22日第A22版),对创模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在全区的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

  5、20xx年争取省、市、区级“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国省道沿线环境整治资金共计545.99万元,有效推动了治污工作开展。

  6、在省环保厅举办的20xx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宣传月活动中获得优秀奖。

  7、创新载体,把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试运营以来,执法大队为确保数字化平台反馈的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利用微信等平台及时、有效的对数字化中心反馈的投诉进行整改,并且限时办结,做到件件投诉有回复。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1、我区正处在大拆大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辖区建筑工地多、拆迁工地多、小加工作坊多、产能落后企业多、破损路面多、清扫保洁面积大,治理污染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2、管理水平、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如在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容市貌、污染源综合治理等问题上,临时治理突击检查较多,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运转有序、管理高效的机制。

  3、经过过去1年多的攻坚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治污工作出现问题发现不及时、监督整改不到位,巩固提高反复大等问题,治污力度明显有所减弱。

  4、全民共同参与污染治理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够高,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办法出台后,污染举报仅局限于各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全民发现污染、举报污染的氛围尚未形成。

  五、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环保部大气考核准备工作。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严格履行市政府下发的大气污染考核实施细则工作方案中的职责,对照各项考核指标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早确定备查点位,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要求。

  (二)未雨绸缪,做好治污开局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20xx年具体治污工作方案,筹措治理资金,加快谋划污染治理项目、采购治污设施和环卫设备,为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夯实工作基础。

  (三)做好冬春季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定期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冬防期间施工工地停工及抑尘措施有效落实。同时全面开展春季扬尘严控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开复工审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加大对道路清扫、洒水、喷雾措施,确保春季空气质量不恶化。

  (四)扎实巩固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抓好20xx年 “煤改气”计划任务,对2010年至20xx年完成餐饮业煤(油)烟整治的餐饮单位进行“后督察”,确保治污效果不反弹。

  (五)进一步优化整合渣土车辆及劣质煤炭检查点。合理配备交警、城管、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形成联合执法工作力量,加大渣土车、工程施工车辆、运煤车辆等的查处力度,切实发挥检查点查控效力。

  (六)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关停并转重污染企业。

  (七)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韵家口镇及各社区要按照已落实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环境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基层网格落实治理责任,理顺工作机制,抓好对网格员的防治跟踪、指导、考核,切实发挥基础网格作用,有效解决焚烧垃圾、小煤炉污染、施工扬尘污染等问题。

  (八)继续强化督查督办和立法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要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用铁的纪律、硬的措施,跟踪督促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治理责任不落实,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从严问责。

  (九)不断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区大气办、区委宣传部及时联系媒体报道治理工作,全面反映治理成果。同时,积极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污染问题,注重媒体回应和群众互动,引导和梳理公众对污染治理工作的认知,形成正确积极的舆论导向,营造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治理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