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综治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乡镇社会综治工作汇报,感谢您的阅读!

  XX镇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处,是庆阳市环县的北大门,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素有“沙洲码头”之称。全镇共辖9个行政村,1个社区,人口1.2678万。半年来,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甜水,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紧紧围绕“一个落实,两个深化、三个加强”的工作思路,突出“四个创新”,筑牢“四大防线”,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维护全镇社会安宁、稳定,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筑牢“大责任”

  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机制上,我镇突出四个“进一步强化”,筑牢“大责任”防线。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的责任。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措施的重要保证。

  主要体现在“三保”上:

  一是保队伍稳定。我镇把综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选派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保持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是保经费投入。投资29万元建成司法所单面二层办公楼14间277个平方面,并设立了三位一体调解中心,给综治办配置了摩托车、司法专用宣传车和电脑设备。

  三是保工作调度。综治成员单位按时召开综治工作月例会、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等,保证综治工作月月有调度,季季有安排。

  二、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大调解”防线

  我镇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是认真开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集中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夯实社会稳定与安全的基础。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我镇建立健全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采用“预警、排查、联调、处置、考核”的新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调解程序,严格调解纪律,强化调解职能,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改往日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和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新办法。对于长期遗留的疑难复杂纠纷和重信重访案件,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和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的“四定三包”责任制,调处销号,限期解决的新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控制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我镇大力加强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村调解室的硬件建设,给镇、村调解室组织制度统一上墙,资料统一归档,使人民调解工作达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转变观念,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闭门办案为公开恳谈,满腔热情,笑脸服务地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组调解。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3月20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启动会后,镇党委、政府及时提早重新部署,制定方案,调整充实人员,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确定了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认真摸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特别突出“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及重点涉农信访案件的调处这个重点,注重实效,努力实现“四下降、三不出、二减少、二提高”的工作目标。按照“一件纠纷、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调到底”的要求,实现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无序调处向有序调处的转变。采用滚动式、拉网式、卷“地毯”等灵活有效的方法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预警、排查、联调、处置”的四项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台帐管理、重大问题督办、责任排查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共排查出22起矛盾纠纷,调处22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村上调处16起。重大矛盾纠纷共排查出7起,调处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村上调处1起。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逐步形成了矛盾纠纷调解以村为主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