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汇报

时间:2021-08-31

  一、整治目标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的非法蔓延态势。对历年形成的违法建筑,结合小区改造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分期解决,今年计划整治市区35%的违法建筑拆违任务,至年底基本完成。在今年年底前主要完成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反响强烈的区域、重点道路两侧、典型违建严重小区和主要商业活动周边,以及消防、治安等隐患严重的城郊结合部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拆违方案

  拆违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以块为主,坚持有情操作。在责任分工上,市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市法制办、监察局、司法局、信访局负责做好专项整治中的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工商负责落实特殊困难群众低保、就业、住房等安置措施;市建设、国土、城管负责对有争议的违法建筑进行界定和确认;市建设、城管负责指导督促拆违后的市政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在方法步骤上,坚持“六先六后”的原则,即:先党政机关后社会团体;先党员干部,后居民群众;先经营性、舒适型违建后“特困”群众违建;先院外后院内;先新搭建,后历史形成违建;先自拆,后强拆。

  三、整治步骤

  今年市区违法建筑的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由拆违办公室组织对市区建成区范围内违法搭建普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整治重点,制定行动方案,公布拆违政策,组织拆违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建立和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改造经费,做好整治启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召开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向全体市民发出拆违专项整治的公开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村、街道、社区进行动员,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政府要与各部门、村、街道社区层层签订拆违工作责任书,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一项举措。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阶段。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部分违法建筑的集中地段,集中力量突击拆除,要在执法告知,登报公示的基础上,采取典型专访,正反面报道进行媒体曝光,推进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自拆和强拆后及时进行绿化和美化,使人民群众看到违建整治的实效。

  第三阶段:为拆违全面实施阶段。全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开展有效的思想工作,把“自拆率”作为拆违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村、街道社区“自拆率”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前期遗留的老大难、钉子户问题,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做好拆违现场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阶段:为检查评比总结阶段。市拆违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开展村、街道、小区的达标评比,表彰先进个人和进行拆违工作总结,并着手年拆违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