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1-08-31

  篇一:致领导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泰兴市分界镇野庙村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在此向您们上级领导举报我村党支部书记赵沛林严重违法违纪,分界政府欺下瞒上,涉嫌包庇.请求上级领导依法严查。

  【1.】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命线,泰兴市分界镇野庙的村办公大楼耸立在农田当中,没有一个工业,放着原来的小学教学楼不用,违章建设了全泰兴最好,独一无二的村委办公大楼,上千平方米,配有单独休息室,电动感应大门,没电就不需要上班!分界镇回复是违章不是他一家。处理不了。可根据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国土资罚字【2012】194号和分界镇2011年4月7日公布的土地管理规定,村民和集体不经过国土等相关部门许可违规建房,一律拆除,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可现在国土资源局回答,我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执行得了执行不了我们管不了,可事实没有看到登记任何手续,法院的回答是我们正在跟政府对接。可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执法是不受行政干扰,那为什么法院即不受理,也不执行?是否是权力大于法?还是另有什么见不着亮的事?还是分界镇政府的某些领导在干扰司法公正?

  【2.】分界镇野庙村党支部书记赵沛林和国土资源局联合利用土地复垦挂钩项目,将原新野小学教学楼后面的十间教室复垦手续做全了,骗取了土地复垦金,这十间教室前后左右都有房子。分界镇回复钱进了集体的帐,最多把钱退还给国家。国土资源局的口头回复也是说钱进了集体的帐,最多把钱退还给国家。还说什么这叫做小共产党骗大共产党,只要钱不进个人腰包就行了。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方法骗取国家的或个人的款项,除退还所骗取的款项外,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请领导想想,四面都有房子,这十间房子在中间,还能符合土地复垦挂钩?那有复垦挂钩的手续就是以联合欺骗的手法做出来的。中间国土、政府分管领导、村领导是否有经济利益连接?

  【3】收入与消费不平衡。在其家庭只有他一个人收入,老婆不上班,儿子刚毕业,却抽的是名烟‘喝的是名酒,开的轿车,其家里装潢相当讲究,泰兴买了商品房。分界镇的回复,其老婆拿活回来做,其儿子2012年上班,泰兴没有买商品房,可事实黄桥买了商铺。难道黄桥不属泰兴管辖?可事实他老婆常年在家。根本没上班,他儿子是2012年下半年才上班,之前只是用大钱的主儿,再者。他一年的工资也差不多只能养他的这一部车子吧!又没有其他附属经营来充实其家庭收入和消费,这种现状收入与消费还能平衡吗?

  【4】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村财务公开做的假。多次申请政府重新审计村2008年至现在的帐目,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帐目肯定有问题,但个人不能审计全面帐目。可现在分界镇的回复是帐面符合公开要求就完事了。但我知道的其光用原新野小学教学楼后面的十间教室骗取的土地复垦金政府的回复跟我知道的数字这一笔就相差七八万。别的帐没问题还能让人相信吗?可事实分界政府根本就没有重新审计。如果账目没有问题,分界政府为什么即不让第三方来审计?又不肯将账目公开?而且所出的答复都不一样?

  [5]分界镇分管政法和综治的领导朱进在处理基层民众信访时,说话相当粗鲁,不实事求事的处理事情,一昧偏向村委会的错误处理决定,不说正话,不公正处理事情。而且还口出狂言,我就不处理事情,还有谁能咬到我的屌子,其分管土地管理这一块工作,光我知道的就是涉嫌从中牵线搭桥帮助野庙村利用土地挂钩复垦项目,把原新野小学后面的十间教室复垦手续做全了,骗取了国家土地复垦金,其他村有没有这种情况还很难说。在其任职这段时间,分界镇多个村集体违章,将村办公室建在农田保护区内。

  综上所述,泰兴市分界镇野庙村村党支部赵沛林有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分界镇党委仅仅给予其一个党内警告处分,是置国家法律和党纪于不顾,而且是有意在包庇赵沛林。请求上级领导严查。分界镇领导对我说了更雷人的话;你再投诉多少次,就是投到联合国,也一样转到我们这里,我们不可能改变之前的处理决定,那样不是我们自己打自己嘴巴吗?本人是实名举报,衷心期待上级领导严查。依法处理,增强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