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们: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启东市人民的政府关于《启东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双创”工作,现将我市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和具体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照执行。
一、禁放区域
东至惠阳河、西至两港路、南至南苑路(含城南小区、南苑中学、世纪家园、汇东小区)、北至中央河。
二、禁放时间
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以外的所有时间。
三、具体要求
1、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2、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业主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顾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主动做好禁放宣传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好禁放规定,并对所属员工加强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
4、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执法部门做好查禁工作。
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市民们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区禁放工作做好。
此致!
启东市公安局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文明城市,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我县对烟花爆竹燃放做出了明确规定,请全体市民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认真做到:
一、明确燃放区域
县城主城区、主干道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主城区:以城区为中心东至广福桥,东北至长冲口、县瓷厂,西至艾家冲加油站、县人民公园南门口,南至粮贸路,北至火车站。
(二)主干道:长兴路至县一中、张家桥路至火车站铁路桥洞、迎宾路、原S308线至迎宾路交汇处、警予西路至二桥、南二环路、警予南路至二路公交终点站、园艺路至二桥。
县城城区下列区域为烟花爆竹限燃区:
(一)警予广场;
(二)溆水河内侧防洪大堤下;
(三)邵怀高速溆浦连接线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