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做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致广大选民的一封公开信范文,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选民:
您好!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XX年10月31日。目前,我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选民登记,20XX年10月10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恳请您主动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参加选民登记,在选举日投下庄严的一票。
如果你远离家乡,或者肩负重要工作,确实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则请您通过书信、短信、电话、微信、QQ等委托您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选举。
选民名单公布后,实在联系不到的,暂时不予登记;在选举日前返回或联系到的,请主动到您所在的选区补办登记手续并参加选举。
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我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全胜。
XX县选举委员会
20XX年9月25日
各位选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选举法》的规定,按照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XX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将于今年底、明年初进行。各县(区)、乡镇统一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日定于12月22日。XX区目前正在进行选民登记工作,选民名单将于12月2日公布。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力,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选举的各项活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做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XX区坚持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监督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换届风气的全程监督、全面监督,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区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因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进行严肃问责。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区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XX市XX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