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各位市民:
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林业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1989年,新会成为全省第一个绿化达标县,1990年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先进县。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区森林面积达到65.2万亩,森林蓄积量229.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3.61%。
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之不易,让全区人民得到实惠并引以自豪,而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生态的主要杀手,森林防火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春节、元宵、清明节假日期间,出门旅游、回乡过年和拜山祭祖的流动人员较多,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上坟烧纸烧香现象比较突出,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防火灾,这些现象也是我区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为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希望全体市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带头行动起来,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身边的人,齐心协力,共同防范。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不要在林区内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3.不要在林区吸烟。
4.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5.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6.不要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7.不要在林内放火驱蜂、蚁、兽。
8.不要在林区周边烧木炭、烧灰积肥。
9.不要在林区内使用火药枪打猎。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及孕妇参加扑救山火。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为建设绿色生态强区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