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君因白血病经医治无效,不幸于2016年8月4日十时在家中病逝,遵毕文君遗愿,一切从简。
特此讣告。
原xxxxx退休职工 xxx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xxx年x月x日下午17:50分逝世,享年xx岁。
xxx同志,男x年x月x日出生,xx年x月退休。xxx同志系xxx技术人员,为人忠厚,生活俭朴。长期以来拥护中国共产党 领导,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xx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xxx年x月x日上午9:00,在xxx路口(xxxx宿舍)上车,前往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望亲朋好友前往吊唁。
xxxx同志千古
xxxx率子女泣拜
xx年x月x日
1.目的
为了理顺职工死亡善后处理程序,明确善后处理事宜,体现公司的人性化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册正式职工、直管临时工及离退休职工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3.定义
3.1死亡包括:非因公死亡、工亡;
3.2非因公死亡包括自然死亡、意外死亡等;
3.3自然死亡是指符合生命和疾病自然发展规律,没有暴力干预而发生的死亡;
3.4意外死亡是指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
3.5工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职业病致死;
3.6死亡职工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公安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