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房产新政民意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30日,国家五部委发布了关于二套房首付门槛降低和营业税“5”改“2”等房产新政,紧接着4月,我省也公布并落地了一系列涉及信贷、税费、用地供应、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为了解房产新政出台后的效果以及对购房者购房意愿的影响,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于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产新政对我省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专项调查,旨在为省委、x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依据。

  本次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抽样访问的方式进行,访问对象为成都、攀枝花、泸州、绵阳、乐山、南充、达州等七个市(州)年龄在20-65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本次调查成功访问样本8000个,其中成都市占28.5%,其它市(州)完成样本分布均匀,占比均在10%以上。

  调查结果显示:房产新政出台一个月后,目前购房需求者明显增多;购房主要目的是“解决刚需”和“改善住房条件”,改善性需求增加;受访者理性看待房产新政,六成受访者认为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对房价稳定的预期较高;近期房产新政对购房者购房意愿已有明显影响,对次新二手房的关注增加。

 一、购房需求者明显增多,主流仍是解决刚需和改善住房条件

  (一)家庭近期有购房打算或最近一个月已购房的受访者占11.0%,购房需求者明显增多

  本次调查实施时间为房产新政出台后一个月左右,不少人已经知晓并感受到政策的影响,在调查中,表明家庭近期有购房打算或最近一个月已购房的受访者(以下简称购房需求者)占总体样本量的11.0%。城镇购房需求者占受访城镇居民的12.8%,农村占9.0%。和2011年类似调查[1]数据比较,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购房需求者所占比例都超一倍以上(2011年城镇购房需求者所占比例为4.5%)。

  购房需求者中,成都市占30.1%,其它市州合计占69.9%;城镇受访者占61.1%、农村受访者占38.9%。调查数据反映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居民也有较强的购房需求,需要引起关注。

  (二)购房主要目的是“解决刚需”和“改善住房条件”,改善性需求增加

  从购房需求者的购房目的来看,“解决刚需”和“改善住房条件”是主导需求,选择比例分别为54.5%、38.2%,选择“投资”的占4.5%,选择“办公”的占0.7%,选择“其它”(主要是方便孩子上学,为孩子购买)的占2.1%(详见图1)。与2011年同类调查结果相比,城镇购房需求者选择“解决刚需”的比例下降了4.3个百分点,而选择“改善住房条件”的比例提高了5.2个百分点。

  受访的购房需求者中,目前居住条件为“租房”和“廉租房”的占27.0%;明确表示当前有稳定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福利分房、自建房)的占71.8%,以自购商品房和自建房为主;拥有稳定住房的部分受访者仍然表示购房目的为解决刚需,主要原因一是家庭人口增加需增购住房,二是在异地工作需在工作地购房等。

  (三)在购房面积上,主要选择91-120平米

  当问及购房需求者购房会选择多大面积时,选择“91-120平米”的比例最高,占52.6%,较2011年调查数据提高了1.7个百分点;选择120平米以上的占13.5%,较2011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其次是“71-90平米”,占29.4%,和2011年基本持平;选择“70平米以下”的占4.5%,较2011年有所下降。调查表明,购房面积选择的变化和购房目的变化趋于一致。

  (四)在购房地域上,主要倾向选择本地城区

  调查显示,成都购房需求者主要选择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和“成都市郊县”购房,分别占51.2%和40.2%。

  其他市(州)购房需求者选择在“本市(不含成都)”购房的占52.5%,选择在“本县(区、镇)”购房的占29.2%,选择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和“成都市郊县”的分别占10.2%和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