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保护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以其上下两千年、纵横数万里的时空跨度,成为人类历史上宏伟壮丽的建筑奇迹和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景观。做好长城保护对于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长城保护。新中国成立伊始即开展长城调查与保护工作。1961年起,一批长城重要点段被陆续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邓小平同志号召“爱我中华,修我长城”,推动了长城保护工作全面开展。1987年,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6年,国务院颁布《长城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城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城保护工作。长城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长城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法规体系建设、资源调查认定、保护维修、执法督察等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长城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长城保护社会效应不断彰显,长城精神得到传承弘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城保护新局面逐渐形成。

  一、长城资源调查与研究

  长城资源调查与研究工作是长城保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基础。1952年起,国家对居庸关、八达岭、山海关等长城重要点段陆续开展了调查和保护工作。1956年实施的首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北京、河北、甘肃、宁夏等地将明长城作为调查重点。1979~1984年,结合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各地对重要区域的春秋战国长城、秦汉长城、明长城和金界壕等遗址进行调查,出版了《中国长城遗迹调查报告集》,对我国长城资源有了进一步认识。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文物局组织长城沿线各地开展了建国以来最为全面、系统的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多年来,国内相关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相关专业人士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长城资源调查、勘测和研究工作。

  长城资源调查。2006年,国家文物局会同国家测绘局组成长城资源调查领导小组,长城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领导机构,来自文物、测绘行业的361个专业机构、129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历时4年,行程数十万公里,实地调查面积超过4万平方公里,涉及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45个县(市、区),2010年12月完成对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的田野调查。长城资源调查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采取文物、测绘专业人员联合组队的工作模式。调查范围以明长城、秦汉长城主线为重点,同时将春秋战国长城,各时代长城支线、汉唐烽燧,以及金界壕遗址等我国境内其他具备长城特征的文化遗产一并纳入调查范围。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长城的墙体、敌楼、壕堑、关隘、城堡以及烽火台等相关历史遗存。

  长城资源调查制定了统一的调查技术规范,采用了遥感影像、地理信息、三维扫描、数字摄影测量等多项现代技术,进行科学、精确的长城长度量测,获取了大量的文字、照片、录像以及测绘数据等长城保护第一手资料,包括各类登记表格46111张,照片册页196588份,图纸册页20606份,录像31070份,拓片、摹本596份,制作了高分辨率长城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线划图,形成田野调查数据3112GB,测绘数据890GB,系统记录了我国长城资源保存状况,形成较为全面、丰富的长城资源调查记录档案。

  长城资源认定。2012年,国家文物局完成了长城资源认定工作并发布认定结论。认定工作基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源调查成果和已有的研究基础,并根据相关专业机构和专家意见,将春秋战国至明等各时代修筑的长城墙体、敌楼、壕堑、关隘、城堡以及烽火台等相关历史遗存认定为长城资源,将其他具备长城特征的文化遗产纳入《长城保护条例》的保护范畴。根据认定结论,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个县(市、区)。认定数据如下:各类长城资源遗存总数43721处(座/段),其中墙体10051段,壕堑/界壕1764段,单体建筑29510座,关、堡2211座,其他遗存185处。墙壕遗存总长度21196.18千米。

中国长城保护调查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长城资源比例示意图

  秦汉及早期长城资源概况。春秋战国长城主要分布区域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现存墙壕1795段,单体建筑1367座,关、堡160座,相关遗存33处,长度3080.14千米。多以土石或夯土构筑为主。秦代将燕、赵、秦三国的北部长城连为一体,“延袤万余里”。汉代长城东起辽东,西至甘肃玉门关,主要分布区域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总体呈东西走向。秦汉长城现存墙壕2143段,单体建筑2575座,关、堡271座,相关遗存10处,长度3680.26千米。玉门关以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连绵分布有汉代烽火台遗迹。秦汉长城以土筑、石砌为主,甘肃西部等地以芦苇、红柳、梭梭木夹砂构筑方式较常见,烽火台除黄土夯筑外,还有土坯或土块砌筑做法。

  明长城资源概况。明长城资源保存相对完整、形制类型丰富,主要分布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主线东起辽宁虎山,西至甘肃嘉峪关,在河北、山西、辽宁、陕西、甘肃、宁夏等地还出现多处分支。现存墙壕5209段,单体建筑17449座,关、堡1272座,相关遗存142处,长度8851.8千米。东部地区明长城以石砌包砖、黄土包砖或石砌为主,西部地区则多为夯土构筑。

  其他长城资源概况。历史上北魏、北齐、隋、唐、五代、宋、西夏、辽等时代均不同程度修筑过长城,或在局部地区新建了具备长城特征的防御体系,在选址、形制、建造技术等方面都对后期长城的修筑产生了影响。现存墙壕1276段,单体建筑454座,关、堡119座。此外,金代在今黑龙江省甘南县,经河北至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一线,修筑了以壕沟为防御工程主体的界壕体系,称之为“金界壕”。现存墙壕1392段,单体建筑7665座,关、堡389座,长度4010.48千米。

  长城研究与信息共享。随着长城资源调查的开展,长城的历史、艺术、科技等研究工作也取得丰硕成果,长城保护技术、大型遗产管理策略、地理信息技术等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国家文物局对长城资源调查相关资料和研究报告组织编辑、出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编辑、出版省级调查报告12部。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山东、河南、陕西、宁夏、新疆等地结合资源调查、规划编制、保护维修等进行长城考古勘探、发掘,并出版相关报告21部。中国科学院利用遥感技术对消失于地表的明长城开展了无损探测研究,成功获取了试点区域明长城空间位置和沿线环境与景观格局的变化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今,学术界已发表长城相关研究文章5463篇。

  长城资源信息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国家文物局建立了长城资源数据库,开通“中国长城遗产”网站,向社会发布长城资源、保护管理和历史文化等基本信息,实现了长城资源的信息共享;针对长城大型文化遗产的特点,研发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多条件查询、信息动态更新、综合业务管理,启动长城资源监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