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工作调查报告范文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过去的拆迁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今后的拆迁工作如何实施进行了初步思考。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及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拉伸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彰显特色”的建设思路,城市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近5年来,共实施拆迁项目60多个,拆除房屋面积75万平方米,大多城建工程都离不开拆迁工作。
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先导性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先导性工作,无论是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只有顺利实施拆迁工作,才能有效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如七闸桥、龙川二桥、北区道路框架的建设都是从拆迁开始的。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生态广场和各种小公共绿地的建设,老城区的改造和环境的整治,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
三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
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近几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XX年在长江国际花园突击拆迁整治工作展开前,推进的难度是无法想象的,该区域老百姓无理取闹,用粪浇、用棍棒追打工作人员,三个月时间60名工作人员未能进入拆迁户家中,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便宜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拆迁实施部门连续三年被省建设厅表彰为“平安拆迁”先进单位。拆迁工作人员用辛勤的汗水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
XX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评估指导性意见》要求“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我市目前仍是按区位加重置价计算补偿价格,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以区位加重置价格进行的货币补偿和以产权调换选择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差,实际上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增加了安置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置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
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置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
三是安置房建设滞后。
从XX年实施的拆迁项目开始至今,我市仍有1300户左右的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无法得到安置,其中福利院周边项目、五星级酒店综合开发项目、建盈国际城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建设。由于安置房迟迟不能到位,超期过渡腾仓费用累计达1600万元,每月支付150万元,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四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置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安置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张纲一号地块、利民北路上市地块、福利院周边,五星级酒店等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而我市由于资金不及时到位造成拖欠拆迁资金4600多万元。在资金的管理上也存在着问题,一是《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执行能力建设的意见》先公示后审核的内容,违背《条例》精神难以操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是一种民事行为,一但签订就生效,审核根本没有意义;二是每份拆迁协议由融资办先审核实际上根本行不通,这些从制度上又制约了拆迁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