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背景与目的
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世界各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具有最广泛性的一项共识。虽然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和发育程度不同,投资者群体的结构和基础素养不同,决定了各国投资者教育工作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形式,但是各国都把投资者教育作为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2012年6月,G20首脑会议提出将投资者教育纳入更高层次的国家战略位置。这一共识所基于的逻辑是:投资者是支撑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但其中的个人投资者普遍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面对错综复杂的金融市场产品,有限的认知水平使其投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使得个人投资者往往成为市场博弈的牺牲品,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市场力量的失衡,从而毁损一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投资者教育成为维护市场均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我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发育不够充分的新兴市场,中小投资者是我国证券投资者的主要群体,缺乏对证券市场规则及相关专业知识的认知与了解,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缺失,非理性交易行为导致众多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和利益受损,降低了市场效率,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这也赋予投资者教育工作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特殊重要性。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我国证券投资者教育的效率分析与制度建构》课题组(简称“课题组”)在投资者教育的持续研究中注意到,基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特征,唯有对其实施效率做出科学的评价与检测,方能使之更好地发挥应有功能。因此,需要对投资者教育所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予以理论和实证的分析,这些问题包括:迄今为止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是否是有效率的?用什么指标体系去衡量其效率?开展投资者教育的不同主体的行为特征有哪些差异?如何依据不同主体的性质和行为特征,构建一个具有战略效率的投资者教育体系?
作为研究的基础工作,课题组进行了一次以“中国投资者教育现状”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包括《个人投资者基本情况调查》和《投资者教育工作者调查》两个子问卷),分别向个人投资者和从事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证券从业者(简称“投教工作者”)发放。调查内容涵盖受访者的金融知识水平、金融资产持有率、投资策略、维权意识、自我认知程度、对投资者教育的需求等证券投资者信息,以及施教人员工作年限、受培训情况、投教工作具体执行情况等投教工作者信息,旨在将个人投资者(需求方)与投教工作者(供给方)结合起来,了解投教工作参与双方的行为模式、心理诉求等方面的信息并进行交互分析,为建立投资者教育工作效率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完善投教工作体系提供信息依据和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