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社会调查报告模板集合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调查报告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确的汉子是中华儿女的象征。可现在却出现一些滥用繁体字、滥用词语、滥改词语滥用谐音字的商贩。
早上,我去买书时看到一个名叫“缘来饰你”的饰品店,其实想这样那样乱用词语的还有很多,例如:用玲珑“踢”透的宣传标语行容某球鞋;用“骑”乐融融的宣传标语形容某牌自行车;用“充气”斗牛的宣传标语形容某牌气枕。这不仅使“中华汉字”面目全非,还对教育下一代造成一定影响。
有个二年级小孩儿写了这样一段话:
早就听说收集邮票是一件骑(其)乐融融的事,听说街上有个邮票展览,我和妈妈信(兴)高采烈地去餐(参)加活动。街上车死(水)马聋(龙),人来人望(往)。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片段竟然出现在某日报上,这种纵容是使得的让非正确汉子在小孩子脑海里变为正确汉字的主要原因。我还发现在一些高中的学生也在使用错别字,这些错别字也是儿时留下的伤痕。而这些写错别字的学生有的还丢弃学业去开办幼儿园,用那些儿时的“伤痕”去教育下一代,下下代。这样的话,汉字、词语将完全瘫痪,语文课程也将封闭。还有的人说先学英语,再学语文,因为英语很重要,我要劝你们一句:自己国家的语言都搞不明白,学习外语又有什么用呢?
一个国家的语言代表这个国家的根基;一个民族的语言表达这个国家的智慧。如果一个国家失去语言,那么这个国家将会垮掉;如果一个民族失去语言,那么这个民族将会消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保卫我们的语言吧!保卫我们即将失去的语言吧!否则国家将会垮掉,民族将会消失。
本调查主要涉及民众生活压力感、社会安全感、社会支持感、社会信任感,分析主要的社会关系及社会冲突。
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主持的全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社会心态部分,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国28个省市130个区(市、县),260个乡(镇、街道),520个村(居委会)抽取7063个家庭户,然后在每个被抽中的居民户中按规则随机选取1人作为被访者,由调查员手持问卷对该被访者进行访问。调查时间为20xx年4~6月。本文主要涉及公众对社会状况的感受、主要的社会关系、社会矛盾和冲突。
(一) 生活压力感——遇到最多、感觉最大的生活压力来自经济方面
近年来,教育、医疗、住房负担过高是民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调查显示城乡居民遇到最多的生活问题是“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难”,其次是“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再次是“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比例分别为51.3%、45.5%和45%;排在第四到第六位的生活问题分别是“人情支出大,难以承受”、“子女教育费用高,难以承受” 和“家人下岗失业或无稳定收入”,比例分别为34.8%、34%和30.1%; 排在第七到第九位的生活问题是“社会治安不好,常常担惊受怕”、“社会风气不好,担心被欺骗和家人学坏”和“赡养老人负担过重”,选择的比例分别为24.5%、23.3%和22.3%;选择比较少的问题是“家庭成员有矛盾,烦心得很”和“家人与邻居有矛盾,担心发生纠纷”,比例分别为9.8%和5%。
城乡居民对所遇到的压力评价由大到小的顺序是住房、医疗、下岗失业、教育、家庭收入低、赡养老人、人情支出、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民众感到生活压力大的依然是经济压力,其次是社会压力,人际压力较小。
(二) 社会安全感——食品安全感最低
安全感是人们对于目前处境的一种主观判断,是一种面临风险大小的判断。调查发现,居民安全感最高的是个人信息、隐私安全,最低的是食品安全,其他各项由高到低分别是人身安全、劳动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安全。
《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6月29日颁布、20xx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多方宣传、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交流、大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另一方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快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着力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控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向长期化方向发展。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是从法律层面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工短期行为,考虑用工长期化。《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之前的一年期限为主转变为三至五年期限为主,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均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行为的不断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和外部经营行为,从而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时进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较好的遵守执行。企业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日渐稳定。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目前还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部分劳动密集小型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维持原有的用工方式,还未完全根据新法进行调整。还有部分规模较小、用工环境差,管理较差的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消极态度,不遵守法律规定,严重违规用工。对于一些季节性增加用工和临时性用工,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认为没有必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据我区企业反映,企业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员工有的是因为误解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动;有的是因为不愿缴交社会保险费;有的是误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一年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在劳动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业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有些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比例甚至达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意愿不强。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私营企业误导劳动者,使劳动者误认为参加社保会减少收入,造成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二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未能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省范围内自由转移和接续,一些企业外
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认为不能在当地连续参保至享受养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参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关系又不能顺利转移,不愿参保;三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现实中离职后选择退保,觉得退保手续麻烦,而单位缴交的社保统筹金不能退还也不能迁走,主观上排斥参保。
4、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个别条款的理解有异。
我区不少企业反映《劳动合同法》有些条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强。主要包括计件工人、季节性用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和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范本条款过细不利于用人单位实际生产操作及管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动性较大的员工重返用人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用工僵化以及劳务派遣适用的岗位和具体操作程序等问题。
(五)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部门难以操作、用人单位难以理解掌握的问题,因此急需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法规政策,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逐步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必须尽快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问题。
2、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是细化条例,明确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辞而别的,应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用工约束权等。
3、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加班工资待遇。年休假计算是否按员工的累计工龄,或是在现企业的工作时间;对于主动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许,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等。
4、对于特殊性行业、季节性行业的用工进一步明确。对特殊行业,如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研究制定有别于生产性行业,适应自身行业特点的规定;对于淡旺季周期生产、临时性增加用工情况,也制定适用的法律实施细则。
5、规范劳务派遣的具体内容。对于临时性用工,季节性用工,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应如何规范操作。研究制订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细则。
6、明确细化劳动者的责任。对于劳动者自身主观原因没能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主动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如何界定等,应制订明确细化的操作程序指导用人单位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