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融资需求结构、需求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结合荆州市辖区松滋、公安、石首、监利、洪湖五县(市)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小微企业对融资需求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如何应对和适应这种变化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一)金融机构融资力不从心
1.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营销面临责任与风险的两难选择。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营销中面临高风险与高收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平衡统一的矛盾。各商业银行贷款层层实行授权经营,县级支行仅有存单质押贷款审批或小额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致使县级支行贷款功能逐渐萎缩。同时,各国有商业银行对上存资金计付较高的利息,鼓励资金上存。普遍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和信贷资产零风险制度,部分银行对所有新增贷款要求100%收息率和100%按期收回率,而绩效考核贷款投放仅占全部考核指标的5%权重,客观上抑制了放贷的内在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新发放贷款未按期收回的责任人,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由省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督办,50万元以上者由荆州市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督办,50万元以下者由本级审计督办。3个月收不回者,一律下岗清收,并扣除工资性收入的50%作为处罚,6个月收不回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信贷责任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以监利为例,到2012年9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30亿元,但各项贷款仅增加6.8亿元。
2.资金供应渠道分流狭窄与商业银行县域经营网点收缩导致小微企业资金供不应求。一方面,县域投资环境、信用环境较为落后,造成部分企业主抽走资金到外地投资;教育学费、股票、债务投资等也在相应程度上分流了储蓄资金。据对绣林镇100户居民抽样调查表明,生活费、医疗费、学费、股票等支出占收入的比率达80%,印证了金融机构存款竞争压力加剧。邮政储蓄增势迅猛,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渠道,2012年9月份末,五县(市)邮政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37.56亿元,占总存款余额的14.95%,而贷款余额11.9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2.88%;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县域经营网点收缩,信贷经营普遍实行扁平化管理,纷纷采取经营管理权上收,严格授信授权制度,致使县域商业银行由存贷并重转为吸收存款为主。县域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出现了盲点。
3.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门槛过高与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并存。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严格贷款企业的资格审查,按大企业标准制定的准入条件,使县域80%以上的小微企业无法进入信贷准入门槛。除实行双人调查制外,还需信贷员、信贷经理、分管副行长、行长等4人签字才能上报。抵押担保能力不足是制约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瓶颈。房地产评估价值较低,变现能力较差,还有部分小微企业是租用土地或厂房,融资缺乏有效的抵押物,而采取仓单质押、存货及应收账款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又因其额度较小,难以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
4.村镇银行先天不足,市场定位游离。一是村镇银行客户基础相对薄弱,吸收储蓄存款的难度很大。如松滋市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至2012年9月末,存款余额为1.56亿元,占全市的比率为0.3%,而其中占1/4的4000万元财政性存款目前处于朝不保夕状态。缺乏稳定的低成本存款是困扰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个长期性问题。二是村镇银行目前没有建立以大小额结算系统为主的支付系统,只能通过发起行中国银行间接接入,或根本无法接入,造成其在支付结算方面处于竞争劣势;没有建立征信系统,村镇银行只能通过人行进行核查,既降低了效率,又增加了成本。三是目前村镇银行在公司经营目标牵引下,更多地介入了风险较少的县域中小微企业和项目,与其成立初衷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逐渐背离。村镇银行的经营目标与信贷业务商业化运作的矛盾,是村镇银行发展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