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规上企业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是指应税货物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以一般纳税人资格申报并经统计部门核定的工业企业。新常态下,工业进入集中发展、集聚发展、集群发展的新阶段,规上企业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水平高低、效益好差、带动能力强弱,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规模工业增加值又是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快培育壮大规上企业,既是省市的要求,又是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期盼,尤其是对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工业升级、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意义重大。

  一、我县规上企业发展现状

  截至2014年底,我县共有规上企业85家,居全市第4位;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42.83亿元、增长12.3%,占全市总量的6.2%,居全市第10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3.88亿元、增长14.03%,占全市总量的5.8%,居全市第11位;实现利税27.8亿元、增长11.7%,占全市总量的7.6%,居全市第12位;上交税金0.84亿元、减少18.1%,占全市总量的2.3%,居全市第13位。数据表明,我县规模工业经济在全市所占比重小、排位靠后,企业不多、总量不大、产业不强、结构不优,工业经济仍然处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

  二、我县规上企业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推进速度慢。有些项目受设计规划、资金筹措、土地供应、证照办理、水电安装、施工天气等因素影响,建设周期拉长,不能按期竣工投产,影响规模工业企业申报;有些项目虽然顺利竣工投产,占地也大、用工也多,但由于是“两头在外”粗加工企业,不急于办理环评、安评手续,随意延长试产期,企业未申报税收或应税收入太少,无法申报规模工业企业。

  2.项目品质不达标。为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用地指标和政府帮扶,有些企业在洽谈时刻意夸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美化包装,致使竣工投产后达不到规工企业申报条件。比如,有的项目洽谈时自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但投产后却是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组装、劳动密集型的低端企业,由于只计算劳务收入,不按全价计算产值,人均税利不高,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规模工业企业标准;有的项目进园时承诺固投总额、投资强度、生产规模、上交税金,但建成后多数指标落空,达不到设计产能,而且设备陈旧,流动资金短缺,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有的项目一投产便缺少流动资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后就申请银行贷款,无法达标生产。

  3.企业缺乏根植性。有些企业虽在XX运行多年,但总部一直设在沿海发达地区,在我县所建的厂房相当于一个生产车间,无技改扩产和自营出口计划,也不在XX办理成本结算。有些企业并不在XX投资建厂,而是租赁厂房生产,无做大打算,无长远规划,政策享受期满便迁往外地,影响规模工业企业申报。

  4.多因素影响企业申报。有的企业虽是法人单位,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帮扶单位也不要求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少数法人企业为办理土地使用证配合申报规模工业企业,办好土地使用证后通过更改工商登记方式,退出规工企业序列;还有电子、服装、针织等企业虽然用工人数多,却一直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纳税少,企业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隐患多,无申报规上企业资格;有的企业担心申报规工企业后要多交税金,应付检查多,增加会计成本,不愿申报规上企业。

  5.帮扶等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业未及时办理相关批文或登记备案,加上帮扶人员责任不强,服务缺位,造成资料不全或资料填报不规范,影响规工企业成功申报;还有少数企业本来培育成规模工业企业,由于年报不及时,被统计部门排除在外。有些乡镇和单位认为完成了年度申报任务即可,对一些明明达标的企业拖着不报,计划在次年申报,以便减少下年度压力,而不了解跨年度申报规上企业难度更大,机会更少。

  6.引税型企业频繁变更影响总量做大。考虑税收稽征督查,有些引税型企业生产一年半载便更名、注销或外迁。规工企业申报成功后一定期限内,对更名、注销或外迁的引税型企业的网上只能直报停产,造成统计上的有名无实。2014年,我县就有12户引税型轻纺企业退出规工企业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