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工难”,这是当前国内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工业园区企业发展迅猛,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增加,劳动用工量剧增,用工供求矛盾同样困扰着企业的发展。今年广东省出台“双转移”政策,犹如一记重磅炸弹给全南这个紧毗珠三角的人口小县更是重重一击。若不认真分析“招工难”产生的根本原因,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招工难”将对我县的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招工难”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工业园区企业出现“招工难”现象,这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警示。
1、劳动力严重外流。沿海发达地区的极化效应,对我县的劳动力产生较强的吸附作用。我县毗邻珠三角发达地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成本较低,流动方便,而一些用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资待遇较发达地区相差较大,单件产品工价普遍比沿海同类企业低20%-40%,且生产不够稳定。所以大部分本地人都不愿在本地做工,有条件外出打工的都已外出。加之我县青年的就业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再像过去那样眷恋乡土,使得劳动力跨区流动日益普遍,出现了“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我县在广东务工的劳力有近4万人之多,占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农村的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在我县广大农村,大多是一些“3860”人员,即:带着孩子的中年妇年和年过六旬的老年人。
2、企业用工环境偏差。其一,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的现象比较普遍。园区有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价位平均每月900元左右,每天的工作时间普遍在11小时以上,如按每月26天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计算,月工资也就650元左右。其二,生产生活环境较差,缺少人文关怀。一些企业住宿较简陋、伙食差、文化生活单调。有的企业工价确定和计薪方法不够合理、透明度不高,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忽视企业文化建设,很少和员工交流,难以在员工中树立“爱岗敬业,以厂为家”的观念。其三,职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一些企业对法律规定的条文,比如各种福利、社会保险等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不依法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其四,性别需求失衡。女工需求过大,男女比例有的高达2:8,与男女人口出生比例极不相称。
3、企业招工主体意识模糊。一是在招工过程中,一些企业管理者习惯于等政府“说媒”,想着“媳妇”找上门,而不是自己走出去“比武招亲”。二是用工年龄限制严,导致年龄性民工荒。园区许多企业在招工时,将年龄限制在18-25周岁的青年,45岁以上的民工基本不招,使求职者“望岗兴叹”,人为地减少了用工数量。
4、求职者眼高手低。尤其是一些“80”后青年本身缺乏劳动技能,却又好高骛远,怕苦怕累,不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锻炼学习,跳槽频繁。加之在本县流动成本低,导致企业员工稳定性差,流失率大。
5、民工问题没有引起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和社会各界都十分注重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而很少注意到占80%人数的普通劳动力,政府和单位都有人才引进的各项管理规定,但很难见到民工引进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