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全国扶贫日倡议书

时间:2021-08-31

  下面是第二个全国扶贫日倡议书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范文1】

  通辽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区直驻市单位、社会爱心人士: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全国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也是贫困群众的美好福音,是聚集社会力量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广阔平台。

  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依据党中央、国务院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把扶贫攻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瞄准2017年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实施了一整套扶贫开发系统工程,助力贫困地区的艰辛拼搏,已经收到贫困人口比例大幅度下降的显著成效。但是因为历史积累的复杂原因,城乡与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到目前为止农村牧区依然有20.7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与我们同在一片热土上,在同一片蓝天下,同为我们的手足同胞与兄弟姐妹,我们不能让他们止足于小康生活大门外。

  为此,正值“10.17”国家扶贫日来临之际,我们倡议: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与社会各界人士,邀您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守中华民族奉献爱心、扶贫济困之传统美德,弘扬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之时代新风,共同担负起扶贫攻坚的历史责任,共同热情携手参与,将饱含爱心的涓涓细流汇集成扶贫济困的浩瀚江河,共聚推动历史前进的伟大正能量,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献一份爱心,出一份力量,用情系家乡的拳拳之心凝聚起推进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让他们一起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在嘹亮的社会和谐进行曲中,与之携手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

  我们相信,您的爱心援手,深情厚谊,给力扶贫,一定会赢得受助者和社会大众的感激与敬重,一定会为社会和谐与文明再添绚丽色彩。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富裕、文明的美丽通辽市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