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朋友们: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青少年过早接触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但由于生理和心理发育不健全,直接或间接导致婚姻失败和妇女及儿童生理心理健康问题不断增多。据统计,赤水市近年来,青年未婚先孕、违法生育案例频发。导致了大量未婚妈妈、单亲留守儿童、儿童先天性缺陷、治安案件等社会问题产生。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尤其需要广大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提倡晚婚晚育的号召,积极履行《宪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儿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权利和义务,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要求我们青年朋友们:
一是确保女方20周岁,男方22周岁后初婚和生育。提倡女方23周岁,男方25周岁初婚和生育。
二是婚后在受孕前半年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提前三月服用叶酸;怀孕后定期接受孕检,保证下一代的健康。
三是尽量避免婚前受孕、奉子成婚行为。
四是尽量避免闪婚、离婚,同时已婚夫妻和睦相处,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避免单亲儿童、留守儿童的出现。
五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认识到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不仅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无法享受任何计生奖扶政策。
六是要积极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树立起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七是要严格依法登记结婚、依法持证怀孕生育,按时参加每季度的“三查”,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
八是要主动积极地协助配合各级计划生育干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诚恳地接受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举报。
九是要树立“勤俭办婚礼富裕过日子”的理念,简约婚礼形式,丰富婚姻内涵,让文明尚善之风贯穿婚礼全过程,不低俗闹婚玷污赤水文明礼仪,不恶俗乱搞自降青年人格修养。
青年朋友们,我们正值青春年华,正是需要储备知识、钻研技术、积聚才干、积累经验的黄金时代,我们要抓住时机,奋发进取,切莫让早婚在我们青年时代留下遗憾,更不能让早育耽误了我们美好的前程。青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坚信青年朋友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以国家利益为重,从大局着想,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婚育新风,争做晚婚晚育的楷模,为建设富强、和谐、发展的新赤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大青年朋友们:
青年是婚育行为的主体,是社会新风的引领者,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为充分发挥青年在创造健康幸福生活中的作用,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向广大青年朋友们发出倡议:“婚育新风,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