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道德的基石,是行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药品直接关系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事药品生产与流通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循诚信这一首要原则。
为了弘扬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实施《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第七次全体会员大会向全国药品流通企业发出以下诚信经营服务倡议:
一、深刻认识企业是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自律,恪守诚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树立“商品一流、服务一流、信誉一流”的品牌企业形象。
二、遵纪守法,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和范围开展经营,依法照章纳税。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好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管理关,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承诺提供放心药品,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四、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货真价实,质价相符,零售药品明码标价,杜绝发生任意定价、超过国家限价以及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五、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严守商业信用,树立“信誉第一”的良好形象。
六、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不诋毁其他企业的声誉,不使用回扣、恶性压价或合同外让利等非法促销手段开展营销活动,杜绝医药商业贿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竞争规则。
七、坚持“顾客至上”服务宗旨,树立“服务至诚”的服务理念,为上下游客户和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对所经营的商品不作夸大宣传,杜绝虚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