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考试形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我校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二、研究生的类型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3369人左右,各专业所列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我校2021年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共计15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共计20人,不限制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学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
6、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