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阅读学习障碍综述

时间:2021-08-31

  关于学习障碍的研究在国外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近年来,我国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也对学习障碍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与实验,并取得了显着的效果。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的爆炸导致知识激增,阅读就成为个体重要的学习和生活技能。而事实上相当一部分人,特别是中学生,存在阅读障碍(或称阅读困难),这不仅使这些学生的语文学习成绩落后,而且严重影响其他学科的学习和终生学习能力的形成。在我国新一轮课程教材改革的大背景下,为了实现学习方式的根本性改变,研究中学生阅读学习障碍,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提高学生阅读学习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阅读学习的定义

  1、关于学习障碍的定义

  学习障碍一词产生于1963年。较早也是影响最大的定义是“美国公法94—142的定义”。其定义为:“学习障碍一词是指与理解、运用语言有关的一种或几种心理过程上的异常,以至于使儿童在听、说、读、拼写、思考或数学运算方面现实出能力不足的现象。这些异常包括知觉障碍、脑伤、轻微脑功能失调、阅读障碍和发展性失语症等情形。”这一定义表明,学习障碍是一个心理过程,其表现为特定学习领域中的困难,如:听讲、说话、思考、阅读、运算等。

  美国“全美学习障碍联合会”(NJCLD)于1981年提出关于学习障碍的新定义,其表述为:“学习障碍指在听、说、读、写、推理或数学运算等方面的获取和运用上表现出显着困难的一群不同性质的学习异常者之通称。这些异常现象是个人内在的,一般认为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

  世界卫生组织于1989年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学习障碍归于发育障碍类别下,称为“学习技能发育障碍”,定义是:“发育的早期阶段起,儿童获得学习技能的正常方式受损。这种损害不是单纯缺乏学习机会的结果,不是智力发育迟缓的结果,也不是后天的脑外伤或疾病的结果。这种障碍来源于认识处理过程的异常,由一组障碍所构成,表现在阅读、拼写、计算和运动功能方面有特殊和明显的损害。”

  1992年,我国台湾教育部提出一个法定的学习障碍的定义:“学习障碍,指在听、说、读、写、算等能力的习得与运用上有显着的困难者。学习障碍可以伴随其他障碍,如感觉障碍、智能不足、情绪困扰;或由环境因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学不当所产生得障碍,但不是由前述状况所直接引起的结果。学习障碍通常包括发展性的学习障碍和学业性的学习障碍,前者如注意力缺陷、知觉缺陷、视动协调能力缺陷和记忆力缺陷等,后者如阅读能力障碍、书写能力障碍和数学障碍。”

  我国学者、北师大刘翔平博士认为:学习障碍是指,智力正常,但由于听、说、读、写、算和沟通技能方面出现落后而导致学习成绩低下的现象,其实质是学习成绩与智力不相匹配。

  上述关于学习障碍的定义似乎与阅读障碍有些文不对题,但稍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其与阅读障碍的联系。在上述定义(或此外的90多条有关学习障碍的定义)中,研究者对学习障碍都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美国公法94—142的定义认为学习障碍“是指与理解、运用语言有关的一种或几种心理过程上的异常”;美国“全美学习障碍联合会”(NJCLD)将学习障碍从某中“缺陷”和“能力不足”改为“有显着困难”,使定义更具有操作性;世界卫生组织的将学习障碍表述为“学习技能发育障碍”,这实际上将问题指向了方法;而我国台湾的定义将学习障碍分为发展性的学习障碍和学业性的学习障碍,认为学习障碍可以伴随其他障碍,如感觉障碍、智能不足、情绪困扰;或由环境因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学不当所产生的障碍。但是,几乎所有关于学习障碍的定义中,都认为阅读障碍是学习障碍的一种。一般认为阅读障碍是学习障碍中最常见的一种障碍。1993年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有80%的学习障碍儿童出现阅读方面的困难。另据统计,美国在发展方面存在障碍的儿童占儿童总数的5、25%,在学习障碍儿童中有至少50%是阅读障碍儿童。可见,阅读障碍儿童所占比例之大。这表明,有关学习障碍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成果和研究方法可以直接应用于阅读障碍研究,或作为阅读障碍研究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