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花,这在朋友圈里是众所周知的事。可应该没人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花。对于花,我尤为偏爱睡莲。以花喻人,看到睡莲,就好像看到了自己一样。喜欢它,不是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我也只是个闲人而已,总会有随波逐流的时候,比如和其他人一样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喜欢它,是因为它那份与世无争的恬静,不论是否有人欣赏,都静静的绽放自己最美的一面。
睡莲,虽没有牡丹的富贵,却是拥有一份独特的优雅与高贵的气质。不骄不躁,但却点缀了整个浅夏。是不是,做一个如睡莲一般的女子,会很美?
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我想大概再也找不到比这句更好的话来形容我了。安安静静的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品一盏茶,这会占去我三分之二的生活。不得不说,作为一个读者,是件多么幸福的事。除此之外,我喜欢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感觉,运动是减压的最好方法,它会让我忘记那些不开心的事。
古有贤人一日三省,而我这个闲人,是万万都达不到这样的生活高度的,只会偶尔问问自己是不是喜欢现在的自己,喜不喜欢现在的生活状态。而答案大多时候都是肯定的,喜欢!当然,我也有讨厌自己、厌倦生活的时候,只是这样的想法不会存在太久而已。
我没有出众的面容,也没有傲人的身材,更没有厚实的家庭背景,我只是一个放在人群中一抓一大把的平凡女孩。可我还是喜欢这样的自己,我没太大的追求抱负,有事做、有人疼、有人爱,这样就可以让我很满足很幸福了。
有事做,做自己喜欢的事,并把它做成自己的事业,我想这应该是人生一大乐事。当你完成一个作品或是一个任务,它给你带来的喜悦和成就感是无可取代的。当然,在日常生活中你总会因为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不得不去做一些你不喜欢的事。工作、或是各种人情世故。对于不喜欢的事,我只是把它当作一项任务按部就班的完成就好;而人情世故这方面,我必须得承认,我是任性的。我做不到委屈自己去奉承或迎合其他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会直接了当,直来直往的做个简单的自己。
有人疼、有人爱,我是个不喜争抢的人,在我的世界里,存在两类人,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我不需要很多人喜欢我,只希望,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我的世界很小,只装得下我喜欢的、真心疼我、爱我的人,疼我、爱我的人我会加倍的疼惜、加倍爱护。我不会说太多煽情的话,甚至在你难过的时候笨拙的不会安慰人,但我会陪你一起哭为你擦干划过脸庞的泪。谁对我好,我都会将他记住心里,然后用自己的行动去回报他们对我的爱。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感情是个奢侈的东西。对于不喜欢的人,只要他不做伤害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的事,我可以以礼相待,但也仅限于日常的礼貌往来,其他的,我再不愿花任何时间在他们身上。
曾经,我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好,只是为了让那些离开我的人后悔放弃我。离开了的人回头了,当我以一个更优秀的姿态站在他们面前时,我才知道,曾经的想法是多么的傻。他们的后悔并没有让我觉得有多高兴,让我高兴的是,即使他们不回头,我也变成了更好的自己,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我真的很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情伤一蹶不振。相反,那些别离让我学会怎么去爱自己。做最好的自己,简单、快乐。简简单单的去爱那些值得自己去爱的人,快快乐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翻越一个又一个高度,修炼一个又一个更好的自己。
也许,这一路上很辛苦,我不知道下一刻等着我的会是什么,但我依然相信,穿过黑夜,我看到的,会是那一抹初升的太阳,耀眼而又温暖。
当我第一次站上朗诵比赛的舞台时,当我第一次写了一幅书法作品时,当我第一次站上升旗台时……这些 “第一次”至今还存在我的脑海里。
记得我第一次写书法作品时,我紧张地看着雪白的宣纸,如临大敌,原本想好的笔画、间架结构都在脑子里乱作一团这是不自信在作怪;老师扶着我的肩,和蔼地说:“别怕,第一次写不好没关系,只要你态度认真了,就没问题。”我点点头,把结构、运笔等再在脑子里回顾一遍,然后下笔。
我拿起毛笔,蘸了蘸墨,在墨碟边缘舔舔笔,接着就开始我的“第一次写软笔作品”。第一个字:家。“嗯,此字乃上下结构,宝盖头不宜过大,下面的弯钩应斜中取正……”我一边在“头脑仓库”里仔细地搜寻着问题点,一边匀速行笔,把握好字与字之间的距离;很快,一副对联“家居好山好水地,人在不夷不惠间”就写好了;我又在左边落款处端端正正地写下了“庚寅年 陈嘉仪书”。
我长出一口气,放下毛笔,对老师说:“老师,我写好了!”这几个字里包含着多大的快乐、兴奋呀!老师走过来,细细观察了一会儿,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不错,刚开始学毛笔就能写到这么好!孺子可教啊!”嘿,听了这句话,我惴惴不安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接踵而至的是自信与快乐。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习惯为别人喝彩、羡慕别人点点滴滴的完美,而对自己的一些优点视而不见,不以为然,没什么自信心;殊不知,也许此时的自己正在被别人赞美呢!
为自己喝彩,不是自我陶醉,不是故弄玄虚,不是阿Q主义,而是一种超脱高昂的人生境界。
为自己喝彩,不要在意别人的目光。要记住:自己是自我生命最着意的欣赏者。
如果说为别人喝彩标志了一种美,那么为自己喝彩则恰恰标志了一种贵。
人生天地间,红尘中有那么多祥和的美景。姑苏城外古巷中撑起的一柄柄红油纸伞;远方古刹中暮鼓晨钟……或柔漫隽永,或淡泊宁静,是那样的空灵和深邃,而这只是人生路边的探影,人生路都是那样坎坷迷途。
从呱呱坠地,便开始一路风雨、一路艰辛地走着,风雨总是时刻考验着你,有时它将你五彩缤纷的梦撞碎;有时它将你的惨淡经营当作泡影放飞,有时路途中仅下一行苦雨,一缕寒风,但它是公平的,无论对谁,至少它都给留下一滴水,一枝叶,一弯素月,给人留下了似曾久远却又实实在在的丝丝倦意,难以触怀却又潮润眼眸的份份感念,在水深火热与丽日阳春之间,在万劫不复与矢志不渝之间。
为自己喝彩吧!
静静地梳理梦想,铮铮地鼓起勇气,去完成你的使命,你的光荣,你的答卷。笑对沧桑,看云卷云舒;去留无意,观庭前花开花落。隐逸南山,应是人生玄机与亦得亦失的疏然顿悟;卧心尝胆,应是用心致力与周心智力的再次凝聚。为自己喝彩,人生的旅途中终有一盏明灯指引着你走过水深火热,泥泞沼泽,走进繁花似锦,丽日阳春。
人生是寂寞、坎坷、孤零的一段旅程?在百年的行程中是常需对自己的那一声喝彩的。或许它只会给你带来一声号角,一杆旗,但它却如一盏灯,一副拐杖,一对翅膀引领着你向前走。走过一个个的坎,经受过一次次的考验。重踏脚下的那方土,走出一条路。做自己最好15
早年,有一个当地,那里天天发洪水,天天有闪电,天天有泥石流……因而,村子里、城市里都流传着一句话“假设你变成太阳,你就不怕灾祸了。”有一个人,由于他从小就期望成为太阳,所以他的愿望最激烈。
“哗”一声,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变成太阳了!太阳把万丈光辉洒在大地上,像一个魔法师,一瞬间把这朵云变成赤色,一瞬间又把那朵云变成蓝色,黄昏它又像一个害臊的小姑娘蒙着面纱离去。但是,一天,太阳发现自己的光变弱了。它马上拼命地射出光辉,却仍然没有作用,太阳气极了,正想找一找是谁在作祟。“嘿,老兄,别白费力气了!”太阳死后传来一阵嗤之以鼻的声响。太阳愤慨地回头一看,原来是鸟儿在说话。“是乌云在作祟。”鸟儿说完,飞走了。就在这时,乌云像一层黑布似的笼罩着天空。“喂,你快走开!”太阳大声吼道。“这又不是你的地盘!”乌云说。“有本事你把我赶开呀?”“你……”太阳气得说不出话来。
太阳想变成乌云,愿望是那样激烈,“哗”的一声太阳变成了乌云。“哈哈!我什么都不怕了!”乌云快乐地说。它赶开了太阳,把漆黑带到大地上来。合理乌云满意时,几条银龙般的闪电划破了幽静的天空。“是谁弄坏了我的晚礼服?”“嘻嘻!是我。”几条闪电笑嘻嘻地答复。“有本事来抓我呀?”乌云很想捉住闪电,可闪电能够无拘无束地络绎其间。它不或许捉住闪电。
乌云想变成闪电,愿望是那样激烈,“哗”的一声乌云变成了闪电。“我能够无拘无束的络绎啦!”闪电瞬间击下了好几架飞机。但是,它一不小心掉落在大海里,闪电本想马上逃脱水的魔掌。谁知,它的速度慢了许多倍。“哈哈!闪电,你仍是束手待毙吧!”水在说话。“是你困住了我?”闪电愤恨地问。“没错。”水悄悄一摇海面上马上狂风巨浪。
闪电想变成水,愿望是那样激烈,“哗”的一声闪电变成了水。它兴致勃勃地蹦来蹦去,想试一下自己的威力。公然,海面大风大浪,渔船有的只能披荆斩棘,有的早已被掀了个底朝天。水见自己这么凶猛,快乐得合不拢嘴,就掀起更大的水花,巨浪打在山的身上,山没有一点儿反响。水很惊奇,它拼命碰击着,山仍然无动于衷。“你怎样不惧怕呢?”水问。“你对我来说太微乎其微了。”山答复。
水想变成山,愿望是那样激烈,“哗”的一声水变成了山。合理山满意洋洋地晒太阳时,它忽然感到头痛欲裂,昂首望去,原来是一位白叟在挖山。山对白叟说:“你如此藐小,怎能挖走我这座大山呢?”白叟冷笑着说:“只需我尽力,不管多少年,终能把你挖成平地。”山听了,惊呆了,它忽然茅塞顿开。其实,不管多么困难,有多么大的灾祸,只需尽力,就能够战胜,所以做自己才是最好。不知不觉,山又变回了人。
从此,不知为什么,灾祸离开了这个当地。不过,你或许能够从他们的歌声里听出来:
不管多么困难,不管有多少灾祸,只需尽力,就能化解危机,所以做自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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