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悠悠,时间稍纵即逝;白驹过隙,时光匆匆流走;青葱岁月,引起心中阵阵波澜,时间一去不复返,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你又是怎样渡过这样不平凡的一生呢?
我已经14岁了,未来的路充满未知的可能和艰难的挑战。我已经走过了14年。而在一个十四年呢?又一个14年呢,我又会身在何方?有人说,你只要好好学习,一定会拥有灿烂的人生,还有人说,如今的社会,想找一份好工作太难了,你看?那些考研的考博的,还不是一样拿着简历到处找工作,所以长大后就别在中国呆了,早点办移民,到国外去。
听到这些话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支持还是反对?我先心一定有大部分人支持第2种说法,但是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的血液里流荡着的是炎黄血脉,你是炎黄子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人,你和那些黄头发蓝眼睛的人不一样,因为你是刚强的,是永久的胜利者。为什么要让我们的国人居住在异国他乡呢?为什么不能让更多的人来到中国呢?这的确值得人么好好反省一下了!不管我在经历多少个14年,也不管我是否已经满头白发,年过花甲。我的心也依然是中国心,死后的灵魂是中国魂!我也永远是一个中国人!我永远属于你我的祖国——我的母亲!不管您贫穷或者昌盛,我依然属于你,不离不弃,生死相依,陪伴在您的左右!
许多年以后,我独自走在风雨中,就会想起高考结束后骑着自行车飞奔老家的那个遥远的中午。
1993年三、四间,春天的微风细雨如织如麻,江南的梅雨还在孕育,田野的油菜花和山坡的桃花已开放,正是人间四月天的温暖时节,我们几个高复班同学穴居在潮湿而昏暗的梅山岭小屋里,挑灯夜读,晨起背诵,昼日听课,迎接师范提前招生考试。
那年,周而复始的读书日子,本已疲惫不堪,一场不赶巧的感冒发热又侵袭着我。同学热心为我烧开水,善意地提醒我感冒药会伤头脑,让记忆力减退影响学习。在那个闷热的晚上,我信其言,横下一条心,喝足开水,将整个身体包裹在棉被里,感觉瞬间将全身放入火窑中烘烤,痛苦扭曲着幻觉,我坚定信念咬紧牙关,挤压汗水浸渍了被单,而发热身体开始渐渐降火。翌日后,恼人的感冒也慢慢痊愈,我又可全力以赴那场决定人生的考试了。
高复班的同学来自全市各地,一个个似熟悉的陌生人,同病相怜,有的同学结为小班抱团取暖,有的却会视为竞争对手,老死不相往来。而那年我却遇到几个非常热心肠的同学,一起释疑解惑,团聚周未学歌,还在雪天去打雪仗,那年高复班学习生活虽然艰苦,但同窗情意浓浓,就在高考结束那夜,大家坐下来一起学唱张学友的《分手总要在雨天》,这首歌如晴朗的天空飞过的大雁声,至今还在我耳边响起。
那年夏天,我怀揣着那张神圣的师范入取通知书,匆匆地奔回老家,想把好消息告诉父母。那辆破旧的飞燕自行车,在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颠簸,远处的天空布满乌云,再有一里路就到家了,可小雨已打在我的脸上,我拼命地踏,还站起来踩,风呼呼,小树在退后,在高兴的节骨眼上,我生怕那十年寒窗换来的入取通知书被暴雨淋湿。可离家还有200英尺左右,一场倾盆大雨,淋湿全身。
在那以后,我数次遇到瞬间雨淋,我都坚持不达目标不罢休。风雨路上,我不爱带伞,我总认为顶天立地的男人,一把伞不是我的天空,雨也不是我们的眼泪,不经历风雨,如何见晴朗的天空?
沈从文说“我的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与水不分离。”如今坚持冬泳七栽有余,我对水又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水的世界里给予我丰富多彩的想像力。现在回想,我那份坚定的信念换来晴朗的人生世界,开始于我高复班时用棉被治感冒,用歌声温暖我们曾经做茧的艰苦岁月,以及被大雨淋湿的那个中午。
只要我们内心世界一片晴朗,星星会有的,阳光也会有的。
"回校不好好读书,天天给我添麻烦,你真丢脸,没用!"我刚出门正兴高采烈准备去上课,却被她的一句训斥破坏了一天的好心情,真讨厌!她,就是我家刚搬来的邻居。刚来的那一天,可能家居用品还不俱全吧,于是她总是向我们家借这借那的。说是借,但是一借就是三五天不还,被她所借的碗呀,锅呀,桶呀,不计其数。从此以后,我们家就成了她最好的"借务处",而我家的家具却眼睁睁地看着被人"盗走"。一想起她,我就窝了一肚子的火。
有一天,我不耐烦地对妈妈说:"这邻居真麻烦,真会''盗''别人东西,我的那个心爱的娃娃碗,死也不会借给她!"妈妈却微微一笑:"邻居之间应互相关照,借点东西算什么,况且她天天都这么耐心地教育儿子,还要到那么远的地方上班,是多么的不容易!"我被妈妈的话气得半死……
"铃,铃,铃……"清脆的铃声响起了,我一把抓起书包,冲锋似的冲出教室直奔家里,以为开门迎接的是爸妈的笑脸,却想不到要请"铁将军"给我开门。走进家里,滑轱辘一般打开电视机,然后猛地躺上那舒服的沙发,津津有味地看我平时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知不觉,夜幕降临,万家灯火,我的肚子也顽皮地打起鼓来。我意识到自己饿了,该拿点东西填肚子了,但经我左翻右抄,始终找不到一点吃的,况且我又不会做饭,妈妈还没回来……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我兴奋地打开门,以为是妈妈,没想到是那个讨厌的邻居,"借个碗我用一下吧!"我白了她一眼,进去抄碗,可我只抄着自己心爱的碗,只好眼巴巴地给了她,真倒霉,又一次借碗给她。
"叮咚,叮咚……"肯定是爸妈回来了,我冲锋一般去打开门,眼前是一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面条,我愣住了,是她——我们的邻居!我明白了,她借我的碗是为了给我煮面条,装面条的。
"接过呀,饿了吧。"她满面笑容看着我。
我慢慢接过这碗面条,话也没说得出,这碗面真的很香,很香……这其中包含了什么味道,我也说不出来。
[赏析]
这是一篇写得非常成功的考场记叙文。刚搬来的邻居什么都向"我"家借,而且往往是有借无还,自然引起了"我"的不满。考生一开头用了相当多的笔墨去渲染,塑造出一个自私自利,令人讨厌的邻居形象。在一次父母不在家的放学后,"我"正忍受饥饿的煎熬时,邻居又来"借碗"了,自然引发了自己对邻居强烈的反感,没想到邻居"借碗"是为了给"我"盛面条吃的。结尾很是富有戏剧性,既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毕竟远亲不如近邻。本文叙事清晰流畅,语言通俗明了,扣题准确,中心突出,对于一个初中学生的考场作文来说,这就够了。中考满分作文 篇10
直到现在,那个小男孩在毒辣的阳光下骑车狂奔的身影,还常常在我的心中闪过,我不禁感叹,遇见他,我是多么但幸运。
那时刚刚考完试,平时付出的努力全都打了水漂,考试成绩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整天唉声叹气。
那个假期,父亲带我去奶奶家,下了火车,我们便乘上一辆出租车,没开出多远,前方一个小男孩进入了我的视线,起初,我没有心情去理会他,可后来,觉得他在和我们比赛,他使劲地蹬着,在正午那毒辣的阳光下,他的汗水不停地滴在地上,被晒干,再滴到地上。一路上,似乎充满了他的汗水。
出租车开得并不慢,我们之间的距离在一点点缩小,而他正极力地去扩大间距,终于,他没了力气,我们离他越来越近,终于超了过去。那一刻我看清了他的满头大汗,看清了他黝黑的皮肤。
我回头向他看去,露出得意的一笑,终于又有一个失败者了,和我一样。这样想着,我竟看到他也在笑!我不懂他的笑中包含着什么,不过我看到了他的喜悦。是啊,付出了,付出过了足够多的心血,足够多的努力,何必去在乎结果呢?在中途收获了足够多,问心无愧便没有什么号后悔的,我不也是一样吗?
我也笑了,这次不是嘲笑,而是惭愧中略带感激。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中这样写到:“今天,我遇到了他,素不相识的他,但他骑车时的身影和他那一笑我不会忘记,永远不会!我并不倒霉,我也不必为考试成绩而后悔,今天,我真幸运!没错,我是幸运的!”
从那天以后,不论什么事,我都不会再去后悔,不论什么事,都会给我留下些什么,没错,我真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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