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植物作文(3)

时间:2021-08-31

第12篇 植物也喜欢“麦克风“?900字

  元旦节是爸爸一年中唯一的放假日,爸爸从大坪带回来了一小盘还没有开的腊梅(因为没有到腊梅花开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准备出去玩个痛快,可在出门时忘了关音响,就高高兴兴地去了三峡玩儿,把音响的事忘到了天涯海角。

  几天之后,我们也玩够了。回到家才发现,音响没关,于是赶紧关了音响,我发现,腊梅比以前变粗了许多,可这还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过了几天,腊梅花要开了,遇巧,在浙江的小姨回来看我们了,小姨又很喜欢听音乐,又不上班,所以一有空就放着听,天天都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腊梅花全开了,香极了,那天我去上学,正好遇上了大街上卖腊梅的,我闻着花的香气,咦?这花街上的花在平时是最香的,为什么我闻着还没有我家里的花儿香呢?我赶紧跑到学校去,向科学老师提出了这个问题,科学老师却说:“一定是你们家的人对“动了手脚”,你回去再观察观察吧!”

  最先我对老师的话感到疑惑,我们家里没人对花动手脚呀,老师怎么这么说。回到家,我看见小姨又在听音乐,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是不是音乐帮助了植物生长?于是我的一个试验计划诞生了,发大豆芽。

  我把两颗大豆放在一个烧杯里,加一点水,小心地将烧杯放在音响边,告诉妈妈不要把豆子扔了。几天后大豆发好了,我捧着大豆到菜市场里去,和别的大豆一比,嘿,我手里的大豆比那里的大豆“强壮”得多呢!我高兴极了,看来是音乐对植物“动了手脚”呀!可为什么呢?第二天上课,我又追问科学老师为什么,老师又神神秘秘地笑了笑说:“要想探索神奇的科学世界,要你自己去了解,去发现!”我听了以后,不知怎么,听得我的心里怪痒痒的。

  于是我开始四处寻找答案,首先,我寻找四本《百科全书》可我问遍了我认识的朋友,可他们都没有,我又垂头丧气地对《百科全书》上的答案彻底没信心了。我把目光转移到网上。我家里没上网,我就把是上网的一点希望搬到信息课上,我盼星星等月亮,终于到了信息课,我一进教室就开始上网,终于在科学网上找到了答案:原来植物也有喜怒哀乐,如果放音乐给它听它的心情就会很畅快,很快乐,就因为这样,植物在愉快的生活中,成长也很顺畅,所以长得很壮,有花的花开出来也特别香。

  噢,我心里的问号们终于不见了,看来植物也有“悲欢离合”呀!

第13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企鹅650字

  企鹅是唯一不能飞的潜水性海鸟。共有17个品种,分布在南半球,南极数量极多。

  企鹅的头、颈、背和翼全都是黑色的,但胸部、腹部是白色的,看上去像穿着燕尾服的绅士。

  成年企鹅平均高70—80厘米;体重4—6公斤。不到一米高的企鹅只有4——6公斤,但看他们肥嘟嘟的身材……真想不到,它们还是游泳健将呢!

  从前我不知道企鹅住在哪?它们的天敌是谁?后来通过查找资料全都明白了。

  企鹅是在平坦的地面上用小石块筑成的蝶形凹坑,直径约40——50厘米。这便是企鹅的家,专业人员叫企鹅的家为“巢穴”。

  企鹅的天敌有两个,其一为一些动物,另一为天气。贼鸥是企鹅在陆地上的主要天敌,企鹅离开巢穴捕食时,巢中的企鹅卵(蛋)就很容易成为贼鸥的口中之食。刚刚能独立谋生的幼企鹅也因为缺乏生活经验,在陆地上成为贼鸥的啄食对象。另外,幼企鹅入海后又常常被凶猛的海豹吞食。

  天气是企鹅的另一个天敌,夏季里时常出现的暴风雪常常把企鹅蛋冻坏,或者把幼企鹅冻死。

  由此看来,幼企鹅对于天敌真是无可奈何,死亡率高达50%以上!

  如今,人类登上南极后,更给企鹅带来了不幸,数以万计的企鹅因感染人类带去的病毒而死亡,难道人类也变成了企鹅的天敌?

  人类总是一味地去观赏、认识企鹅,却往往忽略了保护它、爱护它,搅乱了它们正常的生活。

  “喜欢它并不错,但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如果因人类而使这些可爱的动物“灭绝”,不但我们这些喜欢企鹅的人会伤心欲绝,所有人类也会后悔的。

  不仅仅是企鹅,我们应该爱护每种动物。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

第14篇 我最喜欢的礼物500字

我最喜欢的礼物是芭比娃娃

  我最喜欢芭比娃娃是因为她们都很漂亮,样子也很高贵,她们都长着一个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她们时时刻刻都微笑着,真像一个个美丽的公主,完全可以和皇宫里的公主媲美。

  她们有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比如高贵的公主裙、时尚的休闲牛仔裤、礼服、晚礼服、游泳衣。。。。。。特别是公主裙,公主裙上的泡泡袖让芭比显得更美丽动人,公主裙上还点缀着一些花儿,要是让孔雀见了,肯定也会开屏。她们穿上衣服美主要还是有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身材。她们的腰特别细,手臂和腿也不粗不细,正好合适。我常常给她们换衣服,梳妆,这些是每次玩的时候必须要做的这三个芭比共有两件公主裙,还有一件是淡粉色的,穿到身上去很雅观,比淑女更淑女。她们的头发有的是但黄,有的是深黄,有的是黄色。其中黄色头发的芭比最飘逸。她们都是我的好伙伴。

  我就是这么喜欢我的芭比,她们如果是现实生活中的小朋友,能天天跟我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第15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2000字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大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废唐祚于一旦,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从她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病移上阳宫,前后执政近半个世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历史功绩,昭昭于世。诚如宋庆龄对她的诚恳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

  武则天,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曌”(zhào)字为武则天特别欣赏,拿过来作为自己的名字专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这字。从字形上看,“曌”象征着日月当空,象征着女皇君临天下的气势。“曌”字拆开来看,又成“明空”。或“空明”,颇含几分佛理禅机,切合武则天向佛的心意)

  武则天,出生在唐初新贵显宦之家,显赫的权势,豪奢的生活,滋养了她无限量的权力欲。然而,初唐极重士族的门阀之风盛行,而武氏庶族的门第,低微的出身,又使她饱受流俗的轻视,而不甘埋没。这一特殊的境遇与遭际,强烈地刺激着青年时代的武则天,陶冶了她狂妄地去追逐和攫取最高权力,以达唯我是从的欲望,和以冷酷而不择手段地去报复一切的心理。

  则天自幼聪慧敏俐,极善表达,胆识超人。父亲深感她是可造人才,遂教她读书识字,使她通晓世理。史载,则天十三、四岁时,已是博览群书,博闻强记,诗词歌赋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而且长于书法,字态卓荦不群。

  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的则天以长相俊美,入选宫中,受封“才人”。入宫之后,则天行事干练,善解人意,再加上姿色娇艳,颇得太宗欢心,遂赐号“媚娘”。时日既久,太宗又发现则天学识尚好,且懂礼仪,便把她从侍穿衣着的行列,调人御书房侍候文墨。这一变故使武则天开始接触皇家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并能读到许多不易得见的书籍典章,眼界顿阔,日渐通晓官场政治和权术。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死去,则天与所有嫔妃,发送长安感业寺削发为尼。太宗九子李治唐高宗即位后,因早先与则天暗通款曲,对她极有兴趣,遂经常往来于感业寺,并于两三年后重召则天入官,晋封为“昭仪”。

  永徽六年(655年),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然而,在封建社会中,皇后的废立乃国之大事,须与重臣们商定。当高宗把废皇后王氏,立则天为皇后的打算向诸遂良、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说明后,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

  他们认为武氏出身卑微,不宜为后。但是,高宗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同谋许敬忠以及李义府、徐世等一些朝中要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高宗终于在这年的十月断然颁诏,废皇后王氏,正式册立则天为皇后。自此,皇家内宫大权,全部落人武氏之手。

  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的长处,得到长足的发挥和发展,使高宗对她宠爱之余,别眼相看。她亦利用皇后的身份,皇上对己的宠爱,积极参与朝政,“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从永徽六年(655年)到显庆四年(659年)的五年时间里,她设法清除政敌,贬尚书右仆射诸遂良,使其郁闷而死;黜同中书门下长孙无忌,逼其自缢;罢免朝中诸遂良、长孙元忌的支持者,巩固和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和权力,扫除了她参政道路上的障碍。

  显庆五年(66O年),高宗李治因患凤眩,目不能视,遂下诏委托武后协理政事。自此,则天从参政步人执政,“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人虽在幕后,却遥控了朝廷实权。后来,高宗后悔,图谋收回大权,并密令中书侍郎上官仪草诏废后。岂知机事不密,“谋泄不果”,武后手辣心狠,先下手为强,立将上官仪处死。高宗之举,功亏一篑,反使武后更为警觉。

  由于则天武后处理政务有章有法,不似高宗久诿不决,甚为群臣敬服。高宗虽厌其独行独断,许多国家大事又不能不倚重她。这样,就使武后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竟与高宗同临紫殿,一起接受群臣朝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号,皇后号天后,天下人谓之“二圣”。自此,高宗形同虚设,唐朝权柄,尽在武后则天掌握之中。

  从上元元年(674年),则天以“天后”之尊开始执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正式称帝的16年中,武氏为当皇帝做了大量的长时间的准备,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王位的继承上,高宗想禅位于长子李弘。武后则不念母子之情,将李弘毒死,立次子李贤为太子。李贤被高宗委以临国之任,处理政务颇为精干,武后则废李贤为庶人,立三子李显为太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卒,中宗李显刚刚继位,武后则以皇太后名义临朝称制。一年后便废掉中宗,改封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帝,是睿宗。李显、李旦都是昏庸无能之辈,在皇帝位上也是傀儡,处处受制于武后。

  第16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白兔400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白兔。它浑身雪白雪白的,好像穿了一家白毛衣。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眼睛又红又圆,就像两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鼻子很小,鼻子下面是一张三瓣嘴。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短短的尾巴毛茸茸的,就像是一团棉花。

  没人在时,小白兔会在屋里跑来跑去。它的胆子很小,只要长长的耳朵听见一丝声响,就会躲起来。小白兔有时候也会很黏人,跟着我爸爸妈妈走来走去。看到我放学回家后,就会一直望着我,好像在说:“我的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

  小白兔最喜欢吃青菜和红萝卜了。每次我一把青菜和胡萝卜放到它眼前,它都会用鼻子闻一闻,再用嘴巴拨一拨,然后用舌头舔一舔,最后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还不断地抬起头看我,好像在感谢我似的。小白兔除了吃青菜、胡萝卜外,它还会吃由盲肠富集的大量维生素和蛋白质,由胶膜裹着的软粪便,这是必须且正常的行为喔!

  小白兔睡觉时喜欢趴在我给它做的小窝里,两只“红宝石”的眼睛安稳的闭上了,好像进入了甜甜的梦乡里。

  啊,可爱的小白兔,我是多么喜欢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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