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本利用实
(片断二)
被告律师:大雁已经受过箭伤,它的伤口还没有愈合……
师:你怎么知道大雁已经受过箭伤?法律是讲求证据的,你的证据在哪呢?(生不知所措)
师:证据在课文中。
被告律师:(读第九自然段。)
师:从这一自然段,能看出大雁受过箭伤。可是本法官觉得你的推理力度不够,你看看这样说会不会更好。(打开课件)
原告(或被告)律师请注意:我的证据在课文的第____自然段,它是这样写的________,这说明了__________,所以我认为____________。
你试着用这种方式说一下。
师:在后面的辩护中,各位小律师最好也用这种方式。
评析:
“按要求辩论”,这个切入点琢磨得好,既使学生重视了文本的学习,又使学生将杂乱、模糊的思维引向了清晰、有序的轨道,教给了辩论方法,提高了思辩水平,很好地体现了“知识、能力与过程、方法”的整合。
三:学生参与活
(片断三)
原告律师:被告律师请注意,课文第二自然段是这样写的:一只大雁从远处慢慢地飞来,边飞边鸣,这说明大雁受过箭伤,并且孤单失群。如果不是更羸拉弓射它,大雁完全可以回家养伤,就不至于死了,所以我认为更羸是有罪的。
师:原告小律师,你从哪里看出大雁受过箭伤,并且孤单失群呢?
原告律师:课文中说大雁慢慢地飞来,说明它已受过箭伤。
师:那孤单失群呢?
原告律师(稍停、思索状):课文中说是“一只大雁”。大家都知道大雁总是成群结队的,要么排成“人”字,要么排成“一”字。
师:这说明了更羸是怎样的一个人?
原告律师:很善于观察,很聪明。
师:对,善于观察,又善于动脑的人。更羸观察得那么细致,可我从你刚才的朗读中并没有听出大雁在空中慢慢地飞,也听不出它孤单失群,叫声悲惨,你能再读一遍吗?
原告律师:(有感情地读)
师:很好,请坐。哪位小律师还想读一下?
(很多同学举手,跃跃欲试)
师:既然这么多小律师想试一下,我建议想读的小律师站起来,大家一起读。
生:(读得很有感情)
师:从刚才各位小律师有感情地朗读中,我仿佛看到一只受过箭伤的大雁孤单地在空中飞翔,它的叫声是那么凄惨。被告小律师,你们是不是也被感动了?
被告律师:法官大人,我提出抗议。因为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法制社会,虽然大雁很可怜,但罪不在更羸,因为更羸并没有用箭——毕竟法不容情。
(笑声、掌声)
师:你说得很有道理,法不容情。
(这时,课堂气氛更加活跃,小律师们争先恐后地发言,各抒己见。)
评析:
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教师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越大,他们越学得兴趣盎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连“法不容情”之类的词语也能随口说出,也就不足为奇了。赞可夫指出:“教学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要,这种教学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正是由于教师创造性地将学生引入特定的情景(法庭)中,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因而使学生的学习潜能充分地激发出来,整个课堂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课堂精彩哪里来?“课堂因学生的精彩而精彩(特级教师韩春梅语)”;学生精彩哪里来?从本课例不难看出,教师巧妙的教学设计、对学生的充分尊重、和谐的教学氛围,是学生“出彩”的重要原因。
(注:《惊弓之鸟》为人教版五年制第六册33课)
内容概括:这篇介绍了关于《惊弓之鸟》教学片段实录,惊弓之鸟,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