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

时间:2021-08-31

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1

  身边有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自然少不得要去欣赏这其中之美。欣赏着大自然的美丽景色,欣赏美好的生活,欣赏她。

  她是我的语文老师。许是小学被语文老师吓怕了,自带一种对语文老师的恐惧,同时对语文课的厌烦。得知初中一周只有六节语文课,可让我高兴了好长时间,但后来,在见到语文老师后,改变了这种想法,而开始欣赏她。

  欣赏她,欣赏她的教学方法。她的声音总是轻柔的,但她讲课时班里却静得没有一丝声音。仿佛都被她如沐春风般的声音迷住了。她的语言总是十分条理,分毫不乱,说话时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质,想让人去和她交谈。凡是遇到背诵篇目,总要让我们先背,而后直接听讲。她总是能把我们的心神牢牢抓住,好像有魔力一般,让我们在学完后总是很舒服,很自然。同时也不忘普及文学常识,她的点拨妙极了,一点即通,这让语文课生动起来,丰富多彩,良多趣味。

  欣赏她,欣赏她的斤斤计较。“抠字眼”这个词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制的,即使是小如米粒的字笔画错误,她也会揪出来。错别字这种小事我总觉得是鸡毛蒜皮,不足挂齿。但到她那里就变成了天大的事。她可以花半节课时间来纠正我们的错别字问题,同时给我们讲这个字的来历,更好的记住它。这种“斤斤计较”的性格已经让我形成一种观念:错别字可耻。所以我的本里很少有错别字,都是她的功劳。

  欣赏她,欣赏她毫不吝啬的鼓励。去年刚开学,老师就让语文课代表以身作则:讲成语。这对我来说可是个苦差事。刚开学,让我对着这么多等着看笑话的陌生人讲故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但讲完故事,她丝毫没有顾忌我中间的磕磕绊绊,而是大肆夸奖,这让我受宠若惊,她也给了我勇气。再就是作文。自从初一下半学期开始,我的作文几乎每篇都是交流星。看着她留下的交流星,我能一个人傻笑好久。她的鼓励,让我在小学已经消磨殆尽的自信又找了回来。“能说出这些已经很不简单了。”这是老师常说的。这让我们对老师印象又好了几分。

  如今看来,六节语文课根本一点儿都不多,反而还有点少。“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就是对她最真实的写照。她的这种性格,她给我的帮助,会影响我良久,伴我一生。

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2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这段话出自苏轼的《留侯论》,它的大意是:古时候被称作豪杰的人,一定具有一般人无法忍受的度量。

  有勇无谋的人被侮辱,一定会拔起剑,挺身上前搏斗,这不足够被称为勇士。天下真正具有豪杰气概的人,遇到突发的情形毫不惊慌,当无原因受到别人侮辱时,也不愤怒。这是因为他们胸怀极大的抱负,志向高远。

  《留侯论》一文说的是与韩信、萧何并列为“汉初三杰”的谋士张良。

  张良出身于贵族世家,祖父开地,连任战国时韩国三朝的宰相。韩国的灭亡,使张良失去了继承父亲事业的机会和显赫荣耀的地位,他心存亡国亡家之恨,并把这种仇恨集中于一点——反秦。他结交刺客,在秦始皇必经之路上埋伏等待,想要击杀他,未遂,被悬榜通缉,不得不埋名隐姓,逃难到他处。

  一天,张良在桥边散步时,遇见一位穿着粗布短袍的老翁,他走到张良的身边时,故意把鞋踢落桥下,然后傲慢地差使张良道:“小子,下去给我捡鞋!”张良愕然,但还是忍着心中的不满,替他取了上来。

  随后,老人又跷起脚来,命张良给他穿上。张良还是强压怒火,膝跪于前,小心翼翼地帮老人穿好鞋。老人非但不谢,反而大笑而去。张良呆视良久,只见那老翁走出里许之地,又返回桥上,对张良赞道:“孺子可教矣。”并约张良5日后的凌晨再到桥头相会。张良不知何意,但还是恭敬地跪地应诺。

  5天后,鸡鸣时分,张良便匆匆赶到桥上。谁知老人已经等在桥头,见张良来到,忿忿地斥责道:“与老人约,为何误时?5日后再来!”说罢离去。结果第二次张良又晚老人一步。

我欣赏的一个人作文3

  在我们班上,有这样一个人:头顶一个造型奇特的地瓜头,眼睛常常因为笑的缘故,眯成一条细细的缝,脸上永远挂着他招牌的笑容——那如同弥勒佛般的憨厚可掬的笑容,圆滚滚的身子走起路来,仿佛是一个大肉丸在地上滚动。没错,他就是我们班的班长——袁某。

  俗话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袁某可不只是肚子大,他的度量,也是大的出名的。

  那天,袁某穿着学校刚发的新校服,乐滋滋地来到教室写作业。碰巧坐在他后面的一位女生正在为别人弄脏了她的校服而生气,看着袁某的新校服,她觉得袁某是在故意气她,不由怒从心中来,拿起钢笔对准袁某的衣服就是一笔。只听“噗”的一声轻响,袁某洁白的校服上赫然被划出了一道一寸长的墨水印。

  只见袁某先是愣了几秒,随后淡定的笑了笑,对着那位女同学说:“没事的,大不了我回寝室去换一件衣服。”说罢,他便回寝室换了一件外套。后来,我又偶然间提起了这件事,不解地问他:“袁某,当时你怎么会这么淡定呢?换做我的话,早就一拳头上去了。”袁某听了,拍了拍我的肩,笑着对我说道:“老孙啊,你也知道,吵架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假如我打她一拳,骂她一句,我衣服上的墨水印就会消失吗?当然不会。既然不会,又何必这么做呢,你又得不到什么好处,还破坏了你俩之间的友谊,对不对?况且人家是个女生,当时又正在生气,你一个大男人就让一下她吧,说不定她还会对你增加一些好感,你说是不是?”我非懂似懂地点了点头。

  假如说袁某上次牺牲的只是一件校服,后来的这件事,就有点大了。

  那天,和袁某同一个寝室的秦同学和章同学发生了一点矛盾,正当秦同学拿着撑衣杆“追杀”张同学的时候,不小心误伤了袁某——秦同学无意间将撑衣杆戳向了袁某,等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只见袁某的脚踝上很快肿起来了一个硬币大小的包,而那根撑衣杆早已被戳弯了。

  可是后来,袁某并没有告发秦同学。我们问他为什么时,他只是笑笑,说:“反正他又不是故意戳我的,我为什么要去追究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这就是我所欣赏的人,他的大度,是无人能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