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公文写作基础知识(4)

时间:2021-08-31

  拟写公文标题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批转或转发公文的标题,一般由批转或转发机关名称、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标题、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批转和转发公文的标题,应杜绝出现介词和文种的重叠,如“关于”的“关于”,“通知”的“通知”。同时应注意,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加书名号外,均不对原标题加书名号。

  2、事由应简明确切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例如,某市人民政府对历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应予废止的共有几十件,发文时如将这些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全部列为事由,显然不可能,即使仅写一个,后加“等”字,也嫌过长,但概括为“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就显得既明确又简洁。

  3、在拟写标题时,一定要准确选定和标明文种,不能自造文种。

  4、标题排列要对称、美观,除字数较少的一行字标题外,两行以上的可排成宝塔形,也可排成长短一致的双平行形或三平行形。在转行时,不要把人名、地名、机关名称等专用名词乃至词拆开。

  5、公文标题中除书名号的使用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标题过长或中间需停顿的,可用空格或换行的方式表述。例如:

  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振兴农业

  (八)主送机关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

  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除了直接面向社会发布的公文之外,公文一般均应在正文之前标题左下方顶格书写主送机关的名称。

  确定主送机关应注意:

  1、政府各部门应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方可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直接行文。  2、请示的公文,应坚持主送一个机关的原则,不能多头主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请示。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请示,应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批复下级请示,只能主送原请示机关(单位),对相关机关(单位),用抄送。

  4、普发公文,主送机关应写规范化统称,如××省人民政府普发文件,主送机关写为“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九)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是反映公文具体内容的部分。正文紧接主送机关之后,提行空两格书写。(写法见后)

  (十)附件

  附件是根据正文的需要附加的公文或材料,用以对正文作补充说明或提供参考资料。附件附于正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