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作文

时间:2021-08-31

精选名著读后感作文合集十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1

  放暑假了,我读了一本来自著名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看完的我感触颇深,我第一时间给我的感想就是现在的我真的太幸福了!想想作者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生于俄国中部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从小就受到苦难生活的折磨,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走入社会。底层的生活使他亲身体会到人民的痛苦,看到社会的丑恶。 
  我,虽然出生在乡村,但是想想现在的生活条件,我看自己都得偷笑了,童年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活泼,和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嘻哈,想起来自己都在笑。比起高尔基我真的是幸福一千倍一万倍了。虽然比不上那些城市里的小孩子,但是我的生活学习条件并不差,自己在心里已经觉得很开心,每天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互相进步,这种感觉真的很棒,老师也很有耐心地传授知识。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 
  《童年》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阿辽沙*彼什科夫。阿辽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和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2

  在寒假,我看了吴承恩的《西游记》,它使我深受感触。

  书中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因为他从不放弃。在唐僧路经火焰山的时候,孙悟空三次向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借扇子,最后于天兵天将一起才借来了扇子。孙悟空有无穷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并且神通广大,精通七十二般变化,能上天入地,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一路上,他忠心耿耿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不辞辛苦,用金箍棒降服了一个个妖魔鬼怪,功劳可真大!虽然他也有缺点,他居功自傲,动不动就夸耀自己。但他仍旧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身上我要学习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从孙悟空的故事中,我也回想到了自己。在我五岁的时候,流行玩赛车,我就叫外婆给我买了一辆赛车,它是散着装的,那时没有被组合好的赛车。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来拼它,最后发现不好拼,那张图纸第五部分我看不懂,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就放弃了。现在连其中的一个小零件都找不到了。八岁的时候,我养了一缸海绵宝宝,放在水缸中,越长越大。前两天我还给它们天天换水,后来就感觉太麻烦了,就没有给它们换水,结果,海绵宝宝把水给吸干后,就开始干裂了,后来越来越小。最后只好扔了。与孙悟空比起来,我真是羞愧万分。

  说到孙悟空,大家都会想到猪八戒吧!他虽然迷恋女色,好吃懒惰。但是。他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他憨厚老实,在孙悟空一个人不能战胜妖魔鬼怪的时候,他总会不顾一切的与孙悟空并肩作战。有时,孙悟空耍他,他也毫不知情,虽然力不从心,但是,他也会挺身而出。举起耙子,杀向妖魔。

  还有唐僧和沙和尚。唐僧的一生向佛,一旦下了一个目标,就不顾一切的完成它,但是他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肉眼凡胎,不识妖邪。沙和尚很少讲话,也很憨厚老实。师父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没有自己的主张。

  读完西游记后,给我最大的启发是坚持不懈,只有坚持才能化可能为现实,我一定要改变自己半途而废的性格,多学习唐僧师徒的坚持不懈。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3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