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2)

时间:2021-08-31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6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

  《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 “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愿这本书也能给你带来深刻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7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8

  我喜欢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9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灵魂,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种类很多,有文学类、娱乐类、励志类,但柯南道儿开辟的侦探类却让我情有独钟。

  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柯南道儿小说大家族中的一员。这本书主要讲了聪明福尔摩斯从一条条微弱的线索中找出大名堂:鹅肚子中的宝石,大学教师像猴子一样攀缘爬行,温柔母亲竟吸孩子的血——这些无头绪的案件总能拨开重重迷雾,使冤屈得以昭雪。

  读完书,我深深感到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和独特思维的伟大,机智能使他化解危险;勇敢能使他抓到证据;独特思维能使他嗅到问题的关键,三者合一,使福尔摩斯立于不败之地,没有他解不开的谜,他破不了的案子。这一切的一切都使他越来越自信,成为破案高手中的佼佼者。

  在绿玉皇冠案中,他帮助银行家亚历山大霍尔德弄清谜团,经过多方查访,他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把冤枉的人释放了,铲黑扬善,把银行家亚历山大霍尔德从死亡边缘拉了过来,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他的精神激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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