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启事(2)

时间:2021-08-31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笔试时间:xxxx年6月10日

  4.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xxxx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8:00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xxxx年6月24日登录xx市人才服务中心红桥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他人代办,须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xxxx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复审材料到红桥区教育局(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考试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毕业证、学位证(xxxx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英语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可于xxxx年8月办理录用时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会计岗位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党务人事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复印件(2套)。

  资格复审合格者,登陆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即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缴费时间:xxxx年7月10日8:30至7月12日17: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xxxx年7月12日8:30至7月14日18:00

  2.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学科试讲(含板书设计)相结合。

  校医岗位、会计岗位、党务人事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于xxxx年7月26日在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xx市红桥教育网同时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红桥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备案

  (一)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xx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备案。

  九、报到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xxxx年xx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咨询电话:xxxxxxxx

  监督电话:xxxxxxxxx

  xxxx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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