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其实应该算是7个小时之后,我就坐在八一中学的教室里奋笔疾书了。
实在是……有点不知所措啊。于是很俗气的再次感叹——Asthetimefliesquickly,Withthetimeflyingquickly(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是要炫耀我的英文功底,只是觉得有些话用另一种语言说出来,似乎就,嗯,不会那么残忍了。于是我继续躲在个人编织的美好世界不愿醒来…… 这两天,应该是这星期的星期四,我买了很多书签。虽然我喜欢看书,但是其实没有用书签的习惯。至于买这些书签回来嘛,原先是想收藏的。应为我觉得那些很漂亮的书签或许以后就再也碰不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了。于是索性就买回来,保存好。幻想着很多年后收拾个什么东西是不小心掉出来一张泛黄的小书签,然后就可以看着书签回想着当时买它时候的那份感觉,在那个空气里布满灰尘的下午静静的开心。 当然,这一切实在是很不现实的,但不可否认它很罗曼蒂克不是吗?是的,没有人可以规定一张书签可以保存很多年,没有人规定它就要在收拾东西时“偶然”掉出来,更加没有人规定对着它就应该停下手中的工作“静静的开心”。这只是我的一个想象,一种希望,是为多年以后的那个下午的希望。
其实所谓的“泛黄的书签不小心掉出来”,也不过是用以回想往事的一个小小借口罢了。好像做什么事都应该有个原因吧!我们再也不是那个可以任性做事的年纪了——无论做了什么错事被大人问起来都可以用一句“不为什么”来搪塞掉。这的确是一件悲哀极了的事。却也是一个逃不过的时候。
记得周四中午在学校对面的超市门口挑选书签,悠哉游哉,不亦乐乎。这是难得的一个可以完全随性而为的时刻了,我要好好把握。于是在我花了十几分钟挑出十二张中意的书签后,十分痛快地给那个收钱的阿姨交了钱。啊!那种感觉好极了~~可能源自我母亲从小的教导,我的爱好都会比较奢侈,所以不是随意都可以得到满足的。但自从渐渐长大后,又有自行培养或者无意养成的习惯了。当然,这些习惯是我自己每时每刻都能满足的,因此会很高兴。那是当然的,女孩子逛街是看中什么东西就可以立刻买下来,这难道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吗?我站在那里仔细挑书签的时候恰巧被一个同学看到,她就问我为什么买上那么多书签,用得了吗,我就很酷很任性地回答说:“不为什么!”然后头也不抬继续努力挑选。其实那时候心里早就笑得不得了。看着那个同学摇摇头无奈的走开了,我就好像有小阴谋得逞似的偷偷乐起来。感觉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可以任性却又被人宠的年月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