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名著伴我成长】
记得我的第一本最爱的书是《伊索寓言》。当时的我还是个孩子,读着这本书里各种有趣又富含哲理的故事,我深深被它吸引住了。
小时候家里并没有许多藏书。后来上了小学,才渐渐接触更多的书籍。有一次,我从课本里读到三国的故事,觉得十分新鲜,后来听说这居然是一本书的片段,便嚷着向妈妈要这本书。于是,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三国演义》。虽然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四大名著,但当我第一次翻开这些书时,我就深深被里面描绘的古典历史故事吸引了。虽然三国的故事里并没有什么大灰狼小绵羊,但我对它的兴趣依然不减。那时的我还没懂事,把《三国演义》当成了“文字连环画”,只对各种有趣的情节感兴趣。
后来,我从课本与老师那知道了更多的书,虽然多少年前老师推荐的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到现在还没接触过,而其它也有许多书我并没打算去看,但我依然收获不少。我订阅了一些我对其饶有兴趣的书刊,并且时常翻开看,没过几个月家里便堆了许多我看过的书刊(还包括向亲戚同学借的)。这一时期,我才刚开始有了对书籍的认知。
到了高年级,我就开始“博览群书”了。我接触了科普书。我从小就对科学十分感兴趣,因此自从第一次遇见科普书,便一发不可收拾。书刊,百度,书店,图书馆,我用尽了途径寻找能够学到科普知识的地方,其中最爱的还是书籍。到现在,我家还是堆着一堆科普书,例如《时间简史》,《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等。“泡”在科普书里,到现在都是我比较喜爱的一件事。
现在,我从中学课本里知道的书更多了。有时,花一些时间读读书放松放松也是十分悠闲的一件事。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多读书多好书,帮助自己进步!
【篇二:名著伴我成长】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路遥用敏锐的目光和细致的描写,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社会风貌展现在读者面前。小说语言朴实,讲述了以孙少安、孙少平为代表的广大劳动人民在困难与磨难中摸索向前,在改革开放中大胆实践,努力实现自身价值的奋斗历程。
贫穷落后给劳动人民带来的难以弥补的伤害,教育缺失造成的巨大遗憾令我揪心,使我更加珍惜和感激现在的生活。书中人物多样,性格迥异,有的勤劳致富,有的投机取巧;有的大胆创新,有的迂腐守旧……以小见大,通过小地区的变迁和小人物的经历,展现了一个历史时期的方方面面。写出了改革开放前后人民生活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和广大群众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
这不仅是一本详细的历史书,更是一本生动的社会实践指南。
孙少安抓住机遇,兴办砖厂,带领全家脱贫致富;孙少平充满爱心,乐于奉献,辛苦却也充实。兄弟俩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同,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却最终实现了各自的理想。告诉我们路不只有一条,只要足够努力,始终拥有一颗善良乐观的心,就一定不会偏离航向,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迷失自我。书中主人公的种种不如意和遗憾使我意识到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十全十美,常常遭遇挫折,充满不确定性,有时即便努力了,也未必有回报,不必太在意。然而,社会中也充斥着田福堂这样公报私仇,侯玉英那样心胸狭隘的人,更有人面兽心的胡永州,游手好闲王满银,偷鸡摸狗的金富……我们要小心应对。
合上书,我仿佛成熟了许多。是书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篇三:名著伴我成长作文】
记得小时候我读了《鲁滨逊飘流记》,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冒险是一件让常人害怕的事,但是,也有许多敢于去尝试的人。他们不怕艰难险阻,为着自己的梦想去挑战极限,挑战大自然。也许有时侯,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件愚蠢的事,但是这种敢于冒险,敢于尝试的精神却又让所有的人敬佩。
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位杰出的冒险者。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要去航海。在航海期间,鲁滨逊遭到了多次暴风雨,最终他被漂到了一个孤岛上。他靠着仅有的物品在孤岛上生存。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做了陶器,还做了面包。他同大自然作斗争,每天,鲁滨逊都写日记,用来聊以自慰。《圣经》则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终于,他靠着坚强的毅志活了下来,在第28年,一艘英国轮船救了鲁滨逊和他的伙伴“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的28年孤岛生活结束了。
28年,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数字。谁能一个人孤零零得在孤岛上生活整整28个年头呢?也许有的人会说:“噢,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发疯的!”也有人会说:“如果这样,我宁愿去死。”然而,鲁滨逊活下来了,他是一个真正的'能于大自然搏斗的英雄。
但是,我想笛福写这本书的用意并不是这样的。他想要表达的是:当人身处困境中时,要有坚强的毅志,不管怎样,都不能有轻生的念头,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宝贵的。上帝既然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就要珍惜它。同时,鲁滨逊能活下去也是因为他有着生活常识,所以,我们要学会自立和自理能力。当在困境中时就能自救。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生命没有第二次,请把握住这唯一一次!让这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让你的生命充满了光彩,永远闪烁!
【篇四:名著伴我成长】
十岁那年,妈妈给我妈了一本书,我只记得是黄色的壳子,里三层外三层的包着,我用力撕开,却看见了里面紫色的书角。
那本书叫《俗世奇人》,封面上除了四个潦草的打字,就什么也没有了。起初我只是被这干净整洁的风格所吸引,翻开了第一页,第一张叫做《苏七块》,我完全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因为好奇心,我继续往下读了。书中的语言非常简练,简练到我看不大懂,但是毕竟是妈妈送给我的,我就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我只是觉得,当时的生活是那么无趣,无趣到有人会专门会一些技艺高超的人来撰写一本这样的书。
前段时间,我们搬到了新的房子,在最底层的箱子里,我翻到了这本书,我一愣,才想起来了关于这本书所有的记忆。
我把手边的事情丢在了一边,打开台灯,又重新翻开了这本早已消失在我记忆中的书。第一张是《苏七块》,恩对,我想起来了,我当时觉得苏七块是一个非常冷血的人,可是当我看到最后一段时,我似乎改变了我的想法,彻底打消了我从前的念头。以后的每一篇我都有了新的见解。
噢,原来这不是一本无法让人看懂的书,这好像是一本有趣的书。
在平淡的生活中,总有些“身怀绝技”的人,这样的生活还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扎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
《俗世奇人》里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的有滋有味,受人尊敬。现在的我们也是一样,只要专心于一件事情,把它做好,就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