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

时间:2021-08-31

网络

网络1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21世纪的今天,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了网络,可以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网络。有人问,网络是什么?我认为,网络是知识的海洋,是轻松的驿站,还是人与人间交流的纽带。小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网络”这个对于我来说还很陌生的名词,一个个小问号占据了我的心灵。

  回到家,我问爸爸:“爸爸,网络是什么?网络有多大?网络有什么用?”爸爸被我那一长串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无言以对,他只好笑笑说:“等你长大了,你自然就会明白的。”转眼,我到了上学的年龄,爸爸便为家里添置了一台电脑,并上了网,这样一来,我所有的疑虑都能迎刃而解了。也正是从那时起,我的网络之旅便开始了。网络是我学习上的良师益友。一次,我在做练习时,必须用到一个我不会的单词,可我并不指导那个单词怎么拼。

  怎么办?查字典?不,查字典犹如大海捞针,实在不可行!我顿时没了主意。对了,有网络啊!我眼前一亮,迅速打开电脑,我立刻打开了百度词典,输入我要找的英文单词的中文意思,不到一秒,我要找的英文单词就呈现在我眼前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网络是了解时事的窗口。你们可别小看我,我可是“新浪”、“搜狐”这些大网站的常客呢!今年“5?12”四川大地震的消息,就是我从“新浪”上了解到的呢!网络是轻松的驿站。

  学习之余,我也会上网轻松一下。光顾校园网,看看学校里发生的新闻;浏览学乐中国,边玩边学,乐趣横生;打开qq音乐,点上几首爱听的歌曲,放松全身心……网络还是传递友情的纽带。四年级时,我请同学帮忙申请了一个qq号,加了许多老师、同学、朋友为好友。

  开始,我还只是随便聊聊,但是后来,它可派上了大用场。不久,我的好朋友张帆转学到绍兴去了,但是,通过网络,通过qq,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我和她的关系不仅没有疏远,相反,网络让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了!我发现,我的学习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了,我与网络将永远是朋友!

网络2

  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们的生活插上了便捷的翅膀,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运用到了生活中;人们的生活正走向现代化。—题记

  从古代的烽火台,驿站到今天的传真、电子邮件、手机,通讯的发展令人惊喜。现在,人们可以凭借网络这条高速公路,随心所欲地畅游世界。网络正向我们走来。

  网络就是互联网在电脑、手机上实施的一种程序。网络集阅读、旅游、健身等休闲活动于一身,可终端查找和使用自己所需要的资料。同是网络中也含有大量的木马与黑客,这些“害虫”时刻威胁着电脑的安全。因此,网络是一把双仞剑,有利也有弊。

  网络是人们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它打破了时间的界限,使我们能够随心所欲地和不同的人交流,迅速全面地了解各类信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八个好处:一、浏览信息;二、电子邮件;三、在线查询;四、下载软件;五、情感交流;六、发布求助;七、电子商务;八、远程互助。网络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和欢乐。

  但网络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其中仍存在着许多危害。前几年的那个“熊猫烧香”病毒,危害了多少台电脑,使政府机关的网络呈现瘫痪状态,危害性可想而知。而今,不少网站中还携带着木马病毒,危害着使用者的电脑。不仅如此,网络中还存在不少黄色网站,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可见,网络之弊也是相当的大。

  网络为人们的生活插上便捷的翅膀。然而,网络是一把双仞剑,会为我们带来便捷与欢乐的同时,也潜藏着危害与风险。而网络在我眼中到底是利还是弊,我认为:这就要看使用者是如何运用和发展网络,就好比《学弈》中的结论“在相等条件下,不同的行为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网络3

  原告:一网络受害者。

  诉因:要为无数网络受害者讨个公道。

  开庭----

  原告诉词:“本人代表无数网络受害者起诉“网络”毒害青少年心灵,使无数痴情男女痛不欲生。因为它,无数青年抛弃学业,半途而废,更甚之走向犯罪道路。为人父母痛不欲生。”

  被告辩论:“的确,这种种罪恶无可否认是经过我方原告造成,可其本质却非我方原告所为,众所周知,网络只是一个查阅资料的工具,而毒害青少年心灵的资料乃是人类所创,并非我方原告的责任。”

  原告反驳:“被告上说不为其所创,是的,可被告也难脱责任,其非被告所创,但却因其危害人间,被告也应受到惩罚。其罪数数,实为滔天一定要施以重罚。”原告情绪激动,走出被告席逼向原告。

  陪审席议论纷纷。

  “请坐回原告席,原告。请肃静!”法官重击庭锤,讲道。

  局面得到控制,被告方律师开始辩论:“原告以上所诉我不能认同,第一:我方原告只是一个媒介,只是一个沟通人们和信息的桥梁。第二:所传播信息的取择与人类,而并非我方原告诉选择。只是因为人性的卑劣,为利益所获,无情的创造了这些信息,危害人间。却把所有的罪责推卸于一个可怜的媒介。就算没有网络,人性的卑劣何尝不会通过其他方式显露出来?真正应该控告的应是那些没有道德的网民,是那些无情的获利者,而不是在这控告一个可怜的媒介!”

  原告羞愧的地下了头。

  判决:“原告弃权,我宣布:网络无罪——”

  判决已经结束,但却给人以深思与回味——

网络4

  自从进入网络,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自从进入网络,我的视野更加开阔;自从进入网络,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总而言之,是网络赋予了我这一切一切。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这中间,还有这一段故事!

  那时我刚接触网络,只知道网络是个神秘莫测的世界,在网络里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奇不有,无所不能,而爸爸每次只是一味的摇着头,叹着气,从我身边走过,也许是我的“网络学”不够精深吧,谈的太肤浅了吧!爸爸拿着我没办法,只得将我送去电脑培训班,慢慢地我对电脑的了解更加了解了,操作手法和基本的修理技术都会了,打字的速度也逐渐增强了,现在我可是一个不知不扣的“电脑行家了”了!自从我上学以后,电脑就不单纯只是我的娱乐工具了,他更是我的学习工具,生活的一部分,我和电脑相敬如宾……

  直到有一天,我和电脑的亲密关系被打碎了,由于我与电脑的交往甚广,导致我的实力直线下降,从此我和电脑便像牛郎织女一样被分开了,一天只能见一次面,不过这也何尝不好呢,至少我的视力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使我不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

  的确,在生活上必须有一种约束的力量来提醒自己、控制自己,而这种约束并不是人为,而是自觉,电脑虽好,可是也有许多不良的缺点,回想这几年来我从接触网络到进入网络在到熟悉网络最后到迷恋网络这其中荒废的时间,就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因为这些时间实在是太多了,而这些时间,并没有许多时间在学习中,而是游戏中。从今以后我将适当的利用电脑,将电脑真正变成一个有意义的工具。

  在此,本人也衷心的提醒大家,在网络上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太过于痴迷网络,因为网络不是“十全十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