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极浅的池塘中,我们只穿着短裤,在水中嬉戏,在太阳下暴晒。但我们喜欢汗与水相结合的感觉。过了一会儿,我们就会上岸把裤子上的水晒干,因为那时的太阳很大。而这时,放在岸边的钓竿已经被大龙虾拉的摇摇晃晃。之后,我们当然是满载而归。
回家时,我们在田间,甚至草地上践踏,已找到合适的“藏宝地点”。在劳动的伯伯们对我们自然是一顿臭骂。但望着他们嬉笑的嘴脸,我们却丝毫不感到害怕,反而十分开心,十分“自大”。
这时,一般都已经是“夕阳西下,断食人在饥饿”的时刻了。到你家·我家或他家享受这劳动的果实,亦是此时。
{三}
但不知,是鱼虾对我们不满,还是那些被我们烧掉的草丛对我们不满。原有的田地,水池,池塘在极短的两个星期之内全都移为了平地。而且还不知从什么地方运来许多红土把原有的黑色土地都盖住了,盖的那么密不透风。
那时,我的心在滴血,我在心中叫喊着:还我钓竿!还我水池!还我黑色的草丛!
但那些早已逝去童年的心,又怎能听得到我拼命的喊叫?我一直在不停地喊叫,直到我的心开裂了,碎了,他们还是听不到我那振幅极小的次声。
在今年的冬天,我望着堆满红砖和混泥土的土地,努力地想记起三年前的夏天。但眼前的红色太刺眼了,以至于掩盖了我心中原有的绿色。就好像是,我当时把整个田间都一把火烧了一样,但为什么不是黑色,而是刺眼的红色呢?
{四}
没错,我已经忘了三年前的乡村,我那曾经了如指掌的游乐园。尽管,我还记得以前的种种,但那一张张没有背景的相片又有什么用呢?
我再也不会有汗与水的清爽; 我再也不会有满是泥水的球鞋;
我再也不会有那逝去的乡村童年。
我还要那颗在三年前就早已破碎的心有什么用呢?
后记
其实,我不仅想念那条夜间的小道和那片曾经美好的田间。只是因为在我的记忆中也只有这两件事记得最清楚了。我忘记的实在太多了,我不想再这样遗忘下去。所以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为了在我记得的时候把那些记得的时记下来。而不是等到全部丢失的那一天,再去寻找,最后放弃,因为那是根本不会想起去寻找……
丢失的记忆是找不回来的,因为当你的丢失时,你也同样会忘记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记住,不能遗忘……
但事实上,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丢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