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1200字(2)

时间:2021-08-31

  一、严禁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使用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二、严禁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为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处置危险化学品。

  四、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在禁止通行的时段、路段通行。

  五、严禁不具备接驳运输资质的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法营运。

  六、严禁未随车携带接驳运输相关标识、行车单,使用伪造、假冒的接驳运输标识、行车单夜间非法从事客运,接驳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在指定接驳点更换驾驶人等违规行为。

  七、严禁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不认真履行车辆动态监控职责、不按规定安装动态监管系统、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以及伪造、篡改、删除动态监控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超载运输、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开车接打手机,以及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八个严禁”检验着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良知,体现着对人生命的尊重。让我们共同努力,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