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成功了。
正因为,我心怀这份执着,我才能发掘埋没在我心中的,那条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正确的路,一条引领我走向成功的路。
诗仙李白,这位才能,在民间,他的诗被广为流传,还有很多关于他的野史,都展现出了他不畏权贵也不贪图权贵。李白一生以诗为语,以酒为伴,以剑为足浪迹天涯,他的诗中处处体现了李白的风流快活,愿意自己孑然一身,两袖清风,不愿攀登权势的顶峰,而是凭借自己一身的才华拼出了一条自己的路。李白最擅剑、诗、酒,只要李白一有酒则会诗兴大发,所做出的的诗也是为自己铺的路。他——李白,被名扬千古,他是诗中的王者,是我心中的大牌。
诸葛亮,在三国时期,他助刘备成立蜀国成三国鼎立之大势,使刘备振兴了一般时间的汉室。他作为刘备的军师,自然也是刘备的一把好手,为刘备与孙权简历盟友关系。当然,除了军事之外,他还发表过文章例《出师表》和《诫子书》,在《诫子书》中这一句话点名了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本书诸葛亮告诫儿子的一些话。除了军事、文学之外,他还是一名发明家,他发明了车牛水车可以自动行走运物资的工具,可以提示、指路、照亮、引导、传信飞天的一种灯,这也为后来的热气球做了一个小型模型,在元旦时常会放孔明灯,在元宵、端午节也会来放灯。他出山帮助刘备,就是为他铺下了一条最好的路。
文天祥,这位南宋的丞相,临死前还留下千古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才华出众,但也是爱国之士,面对敌人毫不从容,被俘时,面对敌人威逼利诱的情况下,一直不甘自己的国家被没,他没有责怪别人,只恨自己无能,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国家。这样爱国这样杰出的人,当初如何成为丞相的呢?就因为自己爱国的那份决心,那份国亡人亡的心。
天空中飞翔的鸟儿,在大地上奔跑的动物,在微风中起舞的六条,使我心中油然升起对先辈的敬仰之情,李白不畏权贵一身才艺用来开创自己的路,诸葛亮和文天祥也是如此,人生的道路是自己拼出来的,不过有很多方法,但万变不离其宗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
“一夕成名、”的美事时有发生,但不是一定会落在你身上;瞎猫碰闪死耗子的事也会有,但几率有几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如果走好它,要靠我们自己来决定。
“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只有准备好了自己,才能不让已到来的机会流失,随时随刻武装好自己,无论什么时候机会降临到可以整装待发。所谓时间不要人,机遇也如此,错过了就无法挽回,因此我们应该准备好自己去等待机遇,蓄势待发,而不是让机遇去等待我们,那样即使白了少年头也无法抓住机遇,机遇是稍纵即逝的,所以在它来临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迎接,把握好属于自己的机遇,才能去追寻自己更远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向自己心中期望的彼岸。
譬如李白,在官场上仍受到“力士脱靴,贵妃研磨”的机遇,才华横溢的他并不适合这污浊的官场,同样那不堪的官场也容不了这坦荡的人儿。于是,他离开了这万人千方百计要挤入的龙门,一壶酒伴随着翩然人世,踏遍祖国的大好河山,览遍各地的奇山异水,留下了不朽的篇章,他虽未在政治上做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却在文学上开创了浪漫主义结派的先河,他的选择,远离官场早就了诗仙李白,他的信封哲学成就了他的一世芳名,他信奉的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诗仙李白,性格使其然也。
坚信自己的选择,脚踏实地才能不使自己的选择又成为黄粱一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陈省身,黄永玉那么幸运,什么都不会,只好做数学(作画)一下子就成功的。人生难免有曲折,比如说美国的历史上有名的以失败闻名的总统林肯,它的一生似乎与失败结下不解之缘。从他踏入政坛时起,参与竞选再失败再竞选……几乎他与失败成了莫逆之际,不时地就会遭到拜访。就是这样,林肯从一名议员走到了美国的最高首领,是一次次地坚定自己的选择成就了林肯,也是不断经历失败早就了他不服输的品格。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路要走,至于,如何走,要看自己的选择,不要被眼前的没有出路吓跑,要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坚信自己的选择,选好自己的人生路,才是真正的人生的开始。
夜幕垂下他的双臂遮掩着天空的双目,道旁的路灯忽明忽暗,预兆着未卜的前路,昏暗的天色令我忐忑,身后的黑暗中传来阵阵低语:停下吧,你做不到的。我禁不住回首,一抹光亮夺走了我的视野。
回过神来,黑色褪去,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正自我陶醉其中时,一声清脆的鸟鸣唤醒了我,这鸟状如乌、文首、白啄、赤足。我明白了,这是精卫,看着它口含树枝,石子来回奔波,我忍不住高呼:精卫啊,停下吧,东海那么大,又怎是你能填尽的?空中的身影骤然停下,一阵空灵的声音传来:没有试过,怎知做不到,东海虽大,但毕竟无法增长,终将有一日会被填尽。我一小鸟况且能持之以恒,你若大一个汉子竟要知难而退?我怔住了,望着海上的碧涛默默无言,再看向那娇小的精卫鸟,它的身影似乎在无限放大,比那高山,不,比那东海还要大,但未等我发出惊叹,忽如其来的亮光,再次笼罩了我。
扑面而来的血腥味令我惊惧,接踵而至的黑暗更令我惶恐,这是一座监狱,潮湿而阴暗的石壁,血迹斑斑的地板,不时窜过的老鼠,一切都是黑暗的,但眼前的男子一身格格不入的白袍,正用沾满鲜血的手指在狱壁上奋力提书,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一行大字映入眼帘,谭嗣同,竟是他!狱门早已锈迹斑斑,破烂不堪,我将门一把拉开道:快走,谭嗣同,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并非预料中的惊喜,相反,他坦然的转过身去,一身白衣在黑暗中那么晃眼:不必了,我已决定以死明志,让世人明白我革命救国的决心!我一阵无言,但心有不甘:可,可是外面的人都在骂你,侮你,说你是叛党,死有余辜,你真的不在乎吗?那身着白衣的英雄不屑一笑,扬臂道:不要管那些奸诈小人与无知之人在说什么,让他们说去吧。他又望向了我没有人可以动摇我救国的决心,一个谭嗣同将在今天倒下,但千千万万个谭嗣同也将在今天站起来。言罢,几个兵丁粗暴的将其押解出狱。午时已到,斩一断头前的鲜血,让中国的迷梦又醒了几分。
又是那个黑夜,又是那条路,那个声音依旧在回荡:停下吧!刹那间,那些身影又在眼前闪过,我握紧了拳:不,我不会停下,让他们说去吧,我不会停下脚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