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

时间:2021-08-3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5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出自被诺贝文学奖提名的“昆虫荷马”……让……亨利……法布尔。

  《昆虫记》文章中的许多昆虫真是样子奇特、形态各异。这篇文章非常使我着迷的是有一种叫做狼蛛的昆虫,狼蛛有着蜘蛛的外表,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着灰色和白色的斑纹。而且它还是一个十分勤劳的劳动者,还是一个天才的纺织家。大家有的还不知道吧?它很有毒,这个毒有多厉害呢?法布尔曾经做了个实验,让一只狼蛛咬了一只小麻雀的腿,不一会小麻雀的腿有红圈圈,一会儿又变成了紫色,而且这条腿已废了,两天后小麻雀死了。可以看出狼蛛的毒素的威力。虽然我同情这只小麻雀,但是一想,这就是大自然生长的规律,“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昆虫记》中有的昆虫令我憎恨,有的昆虫而使我感到怜悯。这真是一本读着让你的心七上八下,惊心动魄的书。书中还使我知道了一些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使我大开眼界。它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让我走进昆虫的世界,看看这些小虫子各式各样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好像一只小虫子, 在芬芳的泥土中爬行,开始我独一无二的生活!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生动,而且作者的精神把我也打动了,法布尔是一名小学教师,他只在工作之余观察昆虫、写《昆虫记》,这种坚持不懈,对昆虫的喜爱与执着的追求是我们永远学习榜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7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8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我只得看报纸,可每当读到关键时刻就没有了,我于是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何不把所有故事收集在一起订成一本书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