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上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
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的作文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脉络,一种写作的冲动敲打着我的大脑。
自从发现了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帮我征订,每月月初,我都会焦急的等待新书的到来。捧着散发着墨香的新书,我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因为书中的每一篇内容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字都不想漏掉。里面的“微童话”虽然字幅简短,但每一句都扣人心弦;“恐怖屋”的故事虽然令人毛骨悚然,但情节却变幻无常,吸引着我乐此不疲的要将它读完;而看到“笑掉大牙”则使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给我繁重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由于我经常阅读《读书与作文》,不仅丰富了我的写作内容,增加了我的语言词汇,而且使我的文章构思愈加完善。随着写作水平慢慢的提高,作文在也不象以前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到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当然这都和我爱读《读书与作文》是分不开的。
《读书与作文》象一扇小小的窗户,不仅让我看到了文章世界中的多姿多彩,同时找出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吸引着我不断地学习与改进,提高写作能力。
对了,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很多《读书与作文》,如果你感兴趣,就来找我借阅吧!
20xx年的一天,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一本北京动物园编的一本《走近动物》。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问:“爸爸,你这本书从哪儿买的呀?真好看。”爸爸回答说:“这是一个在北京的叔叔送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因为我几周前加了一个QQ群,这个 QQ群名字叫爱孩子,多一点。里面在组织群里的家长相互送书,那个叔叔(抱抱爸爸崔叔叔)是群主,他送给我,我又送给其他人。”爸爸答道。我心想这本书来得真不容易呀!
我问爸爸:“你见过他吗?”,“我没有。”爸爸答道。我嘴里叨念着:“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
我一边叨念着一般看着这本喜爱的书。
我没有想到,我去年寒假去了北京。在北京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簋街的一个餐厅吃饭,我爸爸和崔叔叔聊了很久,说的都是怎么爱孩子之类的。
崔叔叔是地道的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他的儿子小名叫抱抱,比我大两岁。
我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爸爸和崔叔叔异口同声地说:“是因为你才认识的。”
我们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崔叔叔请我品尝了许多北京的美味。现在我重新翻阅这本书,再一翻我又了解了不少新东西,也认识了不是的好以前不认识的东西和一些动物的习性,让我们走近动物,去认识它们,关爱它们,做它们真正的朋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喜爱之处在于崔叔叔当时并不认识我,但对我充满了真诚和慈爱。薄薄的一本书,承载了两位爸爸浓浓的父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名言说得恰到好处。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哪一位不喜爱读书?我喜爱读书,也读过许多书,可有许多书读过去就不爱读了,不过还是有许多书是我百读不厌的,《恐龙世界历险记》就是其中一本。
我是在书店得到它的,因为我从小就对恐龙感兴趣,所以当我看到这本书时,一种喜爱之情油然而生,渴望读书的我马上把这本书买了回来,一回家我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阿楚。暑假里他连同他爸爸、姐姐世娜在百慕大三角去钓鱼,不久却通过时空隧道进入了恐龙世界。阿楚一行为了躲避肉食恐龙的追赶,却误入了暴龙的巢穴,险象环生。他们在爸爸的带领下逃离险境,为了寻找那个神秘的时空隧道,他们重返海上,然而不仅陆地是恐龙的地盘,天空和海洋,恐龙的身影也无处不在!不过最后他们还是靠惊人的勇气和智慧,安全返回了自己的世界。
中的情节总能让人身临其境:当文中的主人公遇到恐龙的追赶时,我会感到紧张;当他们脱离险境时,我会长吁一口气。这本书虽是一本漫画书,但却让我懂得了很多科学知识,如恐龙能跑多快?恐龙蛋有多大?暴龙是狩猎高手吗?……这本书除了教给了我许多知识,还给我很大启发:当阿楚他们进入恐龙世界时,没有悲叹自己的命运,而是想尽办法生存;当面临恐龙灭绝的征兆时,他们更是将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更加坚定了去找时空隧道的信心。这种坚持不懈、不退缩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书,读好书,共享读书的乐趣!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