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
。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小抄写员》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我觉得谁看了都会爱上它。因为这本书讲的是一种爱。我开始不懂爱是什么,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了解了爱。
爱是什么?我带着了这个令人深念的问题,读完了《小抄写员》。这篇文章充分回答了这个问提:叙利奥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在深夜替父亲抄写文件,但父亲不知为什么在学习的时候打瞌睡,屡次责骂他。开始我真为叙利奥打抱不平,可仔细想一想,叙利奥的父亲为什么要责骂他呢?是她不爱自己的子女吗?不,不是,叙利奥父亲是为儿子读书不用功而着急。全天下的父母不都是这样的吗?不同的爱有不同的方式,有些父母对孩子百依百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恨不的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送给孩子。结果孩子形成一种自私自利的缺点,有的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孩子入学前吃饭要喂,吃些稀罕的东西,一定要等到孩子吃完后大人才吃。对孩子只要一开口,无论多么昂贵的玩具都买。这是一种娇生惯养的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地上怕跑了。
文中叙利奥的父亲就给了孩子真正的爱,虽然只列举了一处。其实还有很多。父亲还叫他自立、要助人为乐、要热爱劳动,从小就培养他自立、自理、自强的能力,养成了孩子关心理解他人,以劳动为荣的良好道德品质,为孩子的成长打了很好的基础。文中也提到了一个母亲,当别人炫耀自己的儿子时,他却说:我儿子什么特长也没有。可也只有他儿子知道他提水吃力,过来帮助他。还有什么特长比这更可贵?更宽父母的心?这不是孩子对母亲爱的传递吗。
读了《小抄写员》,我读懂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不是给孩子娇生惯养,而是放开手用心的教育孩子,让孩子用心感受你对她的爱,这就是我最喜爱这本书的理由。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