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粒钟经典作文(3)

时间:2021-08-31

  我特喜欢轻闲,却不大喜欢一个人待着,除了写字和休息日,中午几乎都要拽着朋友聊天或逛街。听惯了周围的夸奖,天生对衣装敏感独道,倚仗形体还好俨然成了一众眼中的典范。单位有一男同事盯牢我了,我喜忧参半的成了他春夏秋冬行头的陪购员,他还好意思污蔑我“你帮我买的我都非常喜欢,但你的衣服我一件没看上!”我很宽厚的开心笑给他看,不用反驳,事实在那儿摆着他如何抵也毁不掉不是。

  作为家庭中唯一的劳动力,我却不够勤劳,首当其冲就是不爱做饭,且对下厨房十二分的抵触。可我命不错,有婆家和娘家肯给予心甘情愿的施舍。翻起眼皮望着棚顶算算,大概,有五六年没开火了。就这五六年之前,除掉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铁定不开火,每周五天我有一至二两能做饭就很不错了,所以五六年前我家伙食费一直居高不下,就是因为总下馆子叫外买,虽然每次花钱肉都疼也比买汰切炒省心省力。我也只是肉疼,毕竟我们家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们俩口又那么能败,但我管这叫会生活,只要不扎脖去消费就是合理也合法的,父母再怎么教育也当耳旁风。

  还有做家务,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都是为人服务的,在人懒手不勤时,索性就让它们也懒一阵儿。我不只一次用这番大道理游说朋友,当然,前提是我的朋友比我懒多了。可能年岁真大了,我发现似乎谁都不如我讲究卫生,我能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出门前后整装擦皮鞋,抽屉里总是大小整齐泾渭分明,灶台能照人卫生间能住人……当然,我说的是刚打扫完呵。女友揶揄我,“干净得快变态了,等你老的,一定挺烦人”。其实变态的事,我也挺怕的。

  我也挺色,不分男女老幼,只要好看都要垂涎欲滴。前一段特喜欢温特沃什·米勒,在我的眼里他帅得一糊涂,从网上搜他所有的照片轮番放进桌面,让我一开机能能看到他的帅模样。好看可以当饭吃,至少能顶一顿饭,《越狱》经常让我忘了肚子的问题,看到鸡啄米也舍不得关掉电脑。大街上帅男愈来愈多,我知道象我这么个大姐姐死盯着人看是很不礼貌的,又不忍无视,只能把目光飘来飘去假装无视。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我是个女人啊,女人就要有女人的矜持,哪怕是假装的也得装上一阵。回头兴奋加神秘的指给同伴看,然后叹息“生不逢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