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动物朋友450字以上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的名字叫“豆豆”,是一只可爱的猫咪。
看,它长得挺可爱。它全身的皮毛是黄色的,就像小皮球。大脑袋圆圆的,肉乎乎的。眼睛是灰溜溜的,像小豆子,好神奇。白天眯着眼睛成一条缝,晚上闪闪发亮,像灯泡。它尖尖的耳朵像小三角。小鼻子像纽扣,很粗糙,但功能很是强大。小小的嘴里有锋利的牙齿,小舌头上有倒刺,很扎手。长长的胡子可以丈量洞口的大小。又细又长的尾巴能帮助它掌握身体的平衡。
它是个小懒虫,总喜欢睡懒觉,有时候从早到晚都在睡觉。早晨,我起来时,它还在呼呼大睡,我好羡慕。中午,回到家后发现它趴在客厅,一动不动的晒着太阳,不一会儿又打起了呼噜。直到闻到鱼香味儿,才伸起懒腰,走到桌子旁“喵喵”叫几声,在向我要食物。我给他一块肉,它美美的品尝起来。
这样的它,带给了我美好。
在我无聊的时候,它会趴在那里,肚皮、脖子都伸过来让你给它抓痒。它还会在你写作时,踩上墨水,在纸上印上几朵“小梅花”。有时候它还会不小心把花瓶打碎了,就在这时,它会低着头,委屈地“喵喵”叫起来。可是我不怪它,还摸摸它的头。
这个豆豆,真是一个淘气包。
外婆家的后院中,那道黄色的身影依然浮现。
它便是外婆那只大黄狗,最忠诚的大黄狗。
在我的记忆中,它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来到了外婆家。那时候他十分胆小,每次把它拖出来,它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刻蹿回角落里。
之后,它慢慢地长大了,成了一只青壮年狗。他跑的十分快,在你眼前只可是是一条优美的弧线。它那样貌十分威武,有万夫不当之勇,能与军队里的解放军叔叔相媲美。瞧它那站在院前,摇着尾巴的样貌,威武!一旦有人靠近,它立马瞪起眼睛,开始对他咆哮。连我们来,它也要叫几声过瘾。我敢说,再高傲的白鹅,也怕它三分。
而它,又是那么乖巧。他对外婆,那可是百依百顺:它对我们叫时,外婆只要喊一声,它立马不叫,乖乖地蹲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外婆叫它叫它坐,它就坐;叫它站,它就站;叫它来,它就来,不耽误一秒钟。简直像极了外婆的皇家护卫。
它做起事来十分认真。它的任务是看好菜园和鸡鸭。它的菜园,一旦有人靠近,便会冲着他汪汪大叫。而它,也十分尽职:站岗的时候,绝不会离开半步。有时候,外婆出去卖菜,到晚上才回来,它也不会到处溜达找吃的,而是一向站岗,从早上一向到晚上。
如今的它,已经渐渐老去,风光不再。每一天都只能静静地蹲在那,
望着以往属于它的那片园子。
之后有一天,它不知了下落,从此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可能有一天,它的尸体会被遗弃在街头。但谁能想到,它以往,是那么辉煌,拥有着鸡鸭和菜园,成为外婆家的卫士呢?
我有一个动物朋友,它叫“雄赳赳”。因为它总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像一位将军。它红红的鸡冠就像一个正在燃烧的火焰,它任何时候都高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你们可别看它高傲的样子,它可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有一次喂食,我把食物都放在雄赳赳前面,它先是咕咕地叫,把母鸡们都招来了,雄赳赳等母鸡们吃饱后才开始吃剩下的米粒。如果在母鸡吃食时,有别的公鸡来抢夺食物,它就会迅速出击,把其他公鸡赶得老远。它打架可厉害了!有一次我看见我们家的大公鸡和邻居家的鸡打架,它们把脖子的毛张开了,翅膀张的大大的,尾巴翘的高高的,两只爪子不停地刨地,它在气势上就把别人的鸡压倒了一大半,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我们的雄赳赳胜利了。
有一次我把食物从地上一直撒到楼梯上,只见雄赳赳领着一群母鸡来吃食,看着它们高兴的样子,圆溜溜的眼睛里像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它们吃着吃着,很快就到了我的身边,我突然伸手去抚摸它们,它们不理睬我,继续吃食,等它们吃完,母鸡咕咕叫了几声,好像在说:“看我飞檐走壁。”说着就飞下去了,可大公鸡却继续享受着我的抚摸。正当我心想:这真是一只温柔的大公鸡呀!可它却突然一坨屎拉在我的鞋子上,然后慌乱地逃跑了。
我想:原来它是一个又温柔又淘气的雄赳赳啊!
我有一只非常可爱的龙猫,它的名字叫乐乐。乐乐是纯白色的,身上无一丝杂毛。它的毛因膨胀,给人感觉感觉圆圆的、肥肥的。它有着小小的头,长长的尾巴,黑色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珠子。而且它前半身似兔子,后半身似鼠,可爱极了!
乐乐住的`地方是个两层楼的大别墅。第一层铺着一层干草,上面有个跑步机;第二层就是吊床和小木屋。它第一次入笼子时,非常兴奋。它直接爬上吊床,下来时本想凭借自己矫健的身手跳下吊床,没想到一时没站稳竟一头摔下了吊床,从二楼直接摔下了一楼。我当时紧张极了,连忙看了看它。万幸的是可能它是脂肪太多,没有受伤。
还有一次,我把乐乐抱出笼子放在跑步机上,点了开始键。跑步机运转起来,乐乐拼了命地跑,可能是太肥了,才跑了几步就像皮球一样滚下了跑步机,摔了个四脚朝天。多亏了下面有一层软软的干草,它才没摔疼。于是它又一骨碌爬起来,跳上跑步机跑玩命似地狂跑。现在,乐乐每天早上都会准点起来跑步呢!而就在上次,乐乐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蹦来蹦去,却一个不小心撞在了木屋的木板上,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我紧张地把它抱出来,确认它没事之后就把它又放了回去。
我有时会把它最喜欢吃的坚果放在笼子前面,让它只能用舌头舔,而吃不到。它眼巴巴地望着,想吃又吃不到的样子,让我乐开了怀。不过最后,我还是让它顺利吃到了食物。
乐乐真可爱,它是我的动物朋友。
在我老家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做“来福”,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它,无论是它的来历还是长相。
这只小狗其实爷爷去赶集的路上捡来的,爷爷见到它被车压断了一条腿,见它可怜便带了回家。它的毛很少—可以算是没毛了!而且它的腿更是有一个大缺陷,断腿不能着地。在那美丽的大院子里,唯独美中不足的就是来福。
可是,这样丑陋、来历糟糕的来福,我一向讨厌的来福,却做了一件令我刮目相看的事。
有一天,爷爷又带回来了一群刚出生的小狗,小黑、小花和小白,它们的毛色漂亮极了,脸上总是有了问号似的,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我本以为来福会嫉妒它们,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来福把他们当作掌上明珠,如同大叶荷对待艾青一样,有好玩儿的,它叫它们;给好吃的,它招它们;找到好狗窝了,它让它们……有一次爷爷奶奶在晒小鱼干,一个霸气的大花猫来“偷”小鱼干啦!来福不管这个出了名的大花猫有多凶,一马当先冲了上去,使劲地吼叫。只见大花猫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生气地露出锋利的爪子,使劲地抓了几下,来福吼地更大声了,它扑向了大花猫,大花猫“做贼心虚”地溜走了。我可高兴了,奖给他了一大块肉和一大个骨头。谁知伤痕累累的它拿给了小狗它们吃!
虽然来福长相与来历并不好,但是这只普通的小狗给我上了有意义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