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作文700字(2)

时间:2021-08-31

朋友作文700字 篇4

  曾经,她给我无数的快乐;曾经,她给我带来许多无言的友爱;曾经,她给我解决过数不清的难题……然而,我与他素没见面,是在一个不寻常的地方相识的。

  似乎百度博客已成为了青年人的时尚,刚刚11岁的我便随“潮”而上,刚踏入博客圈子的我不久就认识了一位好友,飘落的'红枫,我与她好似一见如故,聊得热火朝天。她就是与我不曾见面的蒙面朋友。

  我只是与她进行语言上的交流,她告诉我,她是一名大学生,是班上的学习尖子,可她变得越来越忧郁。但她善于社交,对我这个小妹妹从不拘束。

  记得我曾经对她说过,在生活学习中,别人眼里的尖子生是痛苦的,不自由的,总是一大堆的事情要等着做,等着解决,我不理解。面对这些,“红枫”只告诫我一句话:“Yzj(我的网名),不要委屈的哭泣,还有更好的明天等着我们。敞开心去面对它们,尽管它们在惹人生厌,毕竟我们是有能力的人,能解决这一切,那是我们的骄傲!放下心来,静静的走过去……”看,她的话总是那么富有哲理性,那么让人感到倍受安慰,那么得简洁明了,让人豁然开朗,我喜欢与这样的人沟通,因为它能让我懂得更多。

  那时我没告诉她我才11岁,现在,我毫不保留的对她说了,她的举动让我感到万分惊讶。她仿佛如平日一样,只是从容地说:“Yzj,很高兴认识你这个不一般的妹妹,欢迎你,你比我想象中的11岁小姑娘要坚强,成熟,我觉得我喜欢上你了。”看到她的话,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她的话,总是让人那么兴奋、快乐,是那么充满活力,我当然也喜欢上了“红枫”。

  当她得知我是小学生后,倍加关护我了。从我的衣食住行再到学习生活,全部的一切她都想给予我帮助。但她从不明问。因为她知道如果是自己也不喜欢这样。她总是那么为人着想,用别人能接受的方式,注入更多的关怀、友爱。

  她,也是一个和我一样的活泼女孩,她能制造出更多快乐的气氛,让更多人感受的快乐。“红枫”每得到一个让人开怀大笑的东西,文章,总是毫不保留得献给别人,尤其是我,在博客上,她常常通过笑话来逗我开心。她是那么的天真,一点也看不出她竭力隐藏的烦恼。“红枫”是一个把快乐留给别人,忧虑留给自己的好女孩,使与她交往的每一个人都觉得值,都觉得满足。

  同那些人一样,我能交上这么一个朋友,感到万分荣幸,同时,也被她那种精神所感染。“飘落的红枫”虽然落下,可给予了更多人快乐。尽管我们不曾见面,但她,永远是我最好的蒙面朋友。

朋友作文700字 篇5

  朋友是什么?朋友是我们站在窗前欣赏冬日飘零的雪花时手中捧着的一盏热茶;朋友是我们走在夏日大雨滂沱中时手里撑着的一把雨伞;朋友是春日来临时吹开我们心中冬的郁闷的那一丝春风;朋友是收获季节里我们陶醉在秋日私语中的那杯美酒。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可以没有父母,同样也不可以没有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犹如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苦涩难咽,还有一点淡淡的愁。因为寂寞,因为难耐,生命将变得没有乐趣,不复真正的风采。

  没有朋友的人,活着岂非和死了一样?

  所以我们需要朋友,我们需要可以陪我们走过风霜雨雪的人,陪我们感受爱恨癫狂。恩怨情仇的人,陪我们千年的的一个关于人间挚爱的传奇……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的双肩曾经让你的泪水湿浸。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你寻求帮助的时候首先问东问西。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默默的帮助你然后再询问。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一个普通的朋友和你吃饭会抢着买单。一个真正的朋友在买单之前会先看钱包。

  当你有钱的时候所有人都来和你称兄道弟当你没钱的时候,有困难的时候,人都离你而去,只有真心真意的才会来帮助你。那就是朋友。

朋友作文700字 篇6

  正要出门去,来了位朋友,有点让人心烦的朋友。他很健谈,健谈决不是什么坏一毛一病,可他一坐下来,就像跟那张椅子结了缘分似的,没有二,三个钟头决不愿意离开那张椅子。这就有点不够意思,比如说现在,我正要出门去,办点很要紧的小事情。

  假如我在门口就好了,我可以及时拦住他,免得他又找到一张椅子去结缘,只须推说我需要出去一趟,现在有点不方便,然后把门‘砰’地一碰不就天下太平?不幸的是我正从椅子上站起身,正好一副标准的迎客的姿势。

  出于礼节,我说坐一会儿吧?他却是自来熟,早老实不客气地把自己的胖身体塞一进沙发里,那架势绝对是一个长篇大论的前奏。还没等我说出第二句话,讲话的权力就已经全部转移到他那儿去了。他是天生的侃家,随随便便就可以找到一个话题,然后从容不迫地,旁征博引地,深一入一浅一出地展开下去。从天上飞的到水中游的,从爪哇猿人到美国微软,无论多么生冷古僻的领域热火朝天的潮流,没有他不知道的,他都略知一二,呵不,应该说略知三五才对。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如布道士那样热衷讲话,他的声音是抑扬顿挫的,他的手势是变幻无穷的,他的面部表情是令人叹为观止的。我常想,他应当去做演员或者演说家,至少也当个老师,这样可以满足他每天说话的需要。但此时此刻,我满心焦虑,我完全没有听到他在讲些什么,只是想我要出去我要出去。我简直是绝望地看着墙上的钟,心不在焉地听他胡扯。

  平时,我妻子应该在这个时候回家了,她回来我就解放了,偏偏今天她到什么地方溜达去了。如果我断然站起身来打断他的高谈阔论开门送客,这样做不够绅士,我也抹不开脸面。正当我心乱如麻之际,忽见一只小猫悄悄蹲在墙角边。我顿生一计,赶紧抱起它说“这不是楼下小三子家的吗?它又乱串门了,我得马上送回去,小三子一家把它当活宝贝呢。”

  未曾想我的朋友驾驭语言的本事和司机玩方向盘一样的纯一熟,立刻打住原来的话头,说了一句让我更为心冷的话:“这不是你们小三子家的活宝贝,它是我从自己家带来的,它的名字叫甜甜,它还有一个外国名字叫爱丽丝。看上去你也喜欢一宠一物,我讲点甜甜的趣闻给你听听吧,三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