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人世世代代生息繁衍在苍茫林海之中,以狩猎为生,与火结下不解之缘。他们崇敬火,称其为火神。鄂伦春人的节庆很少,定居前重要的节日只有春节,鄂伦春人的春节是送旧迎新庆祝狩猎丰收的日子,在除夕夜,他们户户都在门前燃起篝火,祭祀跪拜,祈盼火神保佑人畜平安,恩赐更多的猎物。
除了春节,鄂伦春人在每次狩猎丰收归来,也要与族人一起燃起篝火,边唱边舞,庆祝狩猎归来。解放以后,由于实现了定居和生产经济从狩猎向农牧业的转变,一些传统的习俗受到了冲击。为了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1996年,内蒙古人大常委员会规定:每年6月18日为鄂伦春民族传统节日——篝火节。
每年的这一天,鄂伦春族不论男女老少,都要穿上节日盛装,精心打扮,来到依山傍水的篝火广场,载歌载舞,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
每当6月18日这一天,天刚黑下来(二十点左右),隆重的生火仪式就开始了。这时萨满代言人燃起火把,按民族礼仪颂唱祭文后,接着用手中的火把,点燃贵宾及德高望重的老人手中的火把。最后将手中火把交给族长,然后由手持火把的人分别将摆放好的三大堆篝火点燃。
当篝火渐渐燃起后,三、五成群的鄂伦春人以家庭或组合为单位,或悬斧祈祷、或烤骨占卜,或用烟袋装灰等形式祭火。
篝火节活动一般分为开幕式、传统体育比赛、篝火娱乐晚会三部分。体育比赛竞争激烈,有赛马、射击射箭、摔跤、拉钩扳腕、颈力绳赛、划桦皮船赛、采集等。所有的比赛,气氛都特别的活跃,极富有观赏性。在比赛期间,鄂伦春自治旗乌兰牧骑还表演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
在篝火节的会场,各流域的鄂伦春妇女还会拿出精美的狍皮和桦树皮手工艺品,像赶集一样,向客人和族人展示自己精湛的手艺。整个活动场面庄严而又祥和,一直持续到傍晚。
在鄂伦春自治旗,篝火节已经成为加强民族团结、增强鄂伦春民族凝聚力、展现新时代鄂伦春族风采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