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小狗,是我8岁时,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它。每天放学推开家门,总会听到他“汪汪”的叫声,就好像在说:“欢迎主人回家!”
乐乐的头形像三角形,两个大眼睛水汪汪的。它的身高大约18厘米左右,长30多厘米,全身的毛都是白色的,它的四肢有点儿短,所以跑起来有点儿慢。为什么要叫它乐乐呢?因为她每天脸上都挂着微笑,每天都很快乐,而且每次看到它也可以让我很快乐。
周末的时候,我会牵着乐乐去广场玩,一旦出门,它就会很活泼,我只能拿一根绳子牵着它,防止它因为乱跑而跑丢了。每次我带它去我家院子里玩的时候,我都会拿着那根塑料骨头,在它面前晃来晃去,乐乐就跟着骨头跑来跑去。每次都能玩得很开心。
不过,乐乐只在我的生命中存在了三年。因为,有一次乐乐调皮不小心被刀划伤了。我没有想太多,急忙拿了创可贴,贴在了它的伤口上。过了几天,乐乐越发没精神了。那天早上,我刚起床去看乐乐时,乐乐就已经离开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把刀有些生锈了,而我没有及时给乐乐处理伤口,所以导致伤口感染。
这是我生命中的唯一一只小狗,我很喜欢它,可遗憾的是我却没能陪它很久!
我的小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它聪明,可爱,机灵,逗人喜爱。每个来我家的客人,总是喜欢把小狗LINDA亲一亲,抱一抱。
它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嗅觉灵敏的黑鼻子,油光发亮的皮毛,粗壮的四肢和短小的尾巴。
我只要把烤肉拿出烤炉,它就撒开长腿,像一只离了弦的箭一样飞奔到我的面前,把前爪放在我的膝盖上,轻轻地吠叫几声,用意很明显,在向我乞讨烤肉,它一见我犹豫,好象看透了我的心思。尾巴摇得跟菊花似的。看着它这只“可怜虫”,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动了恻隐之心,给它了一小块肉。
它不仅逗人喜爱,还很通人情呢!有一次,我被爸爸骂了一顿,心里很委屈,一个人躲在房间哭泣,忽然门“吱”的一声开了,我心里一惊,原来是小狗LINDA,看到它我的心又酸了,“哇”得一声又哭了出来,小狗看到我哭了,立刻冲过来趴在我的腿上,舔我的面颊,把我脸上的眼泪舔干净。好像在安慰我“小主人,别哭了,有我在,别人休想欺负你!”我不哭了,一直抚摸着它的身体。
它那么机灵,可爱,聪明,通人性,逗人喜爱,有那么一只小狗,我能不开心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理想是人生导航的灯塔!理想是人生前进的动力!理想是人生力量的源泉!我就有一个远大的理想—服装设计师。
3、4岁的时候,有一天我看电视,不经意间看到了走秀的美女们。那时候,我开始喜欢上时装秀了。
7、8岁的那年,邻居开了一个摄影的,里面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我有时间就去看一看。最喜欢的,就是那一件晚礼服,裙子上面有一条条金色的蕾丝,看上去闪闪发光,很夺人的眼球。我想我一定会设计出比它更漂亮的衣服。
渐渐地,我发觉妈妈不再去买漂亮的衣服了。原来,我最近开支很大,导致妈妈不能买漂亮的衣服了。我下定决心,要当设计师,给妈妈设计漂亮的服装。
我从10岁开始,就自己画服装设计图,自己当宝贝一样保管。三年级的时候,我还让妈妈带我去学画画。我在夏天的时候,自己存零花钱卖布料,针和线,自己学着做服装。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参加婚礼,我看到了新娘子。她穿着蓬蓬裙样的公主裙,头发盘起来了,给我的感觉就像童话里的美丽的公主。我想,如果自己的那天到了,我要给自己设计几套非常漂亮的婚纱。
理想的实现,只靠实干,不靠空谈。所以,我一定要为理想而奋斗!
以前,我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巴迪。
巴迪长着圆圆的头,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向镶嵌在挺拔的鼻子上面。巴迪长着胖乎乎的身子,浑身的黑毛那么乌黑,柔软。像浸过油似的发亮,只有脖进颈出处有一撮白毛,像一块晶莹的白玉镶在那里。它不仅爱捉自己的大尾巴,它还喜欢像猫一样去捉老鼠,这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还对小狗有一件后悔莫及的事。记得那是暑假里的一天,我做完作业之后和爱犬巴迪嬉戏玩耍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感到口渴,去拿桌子上的水喝。我无意间碰到了旁边的杯子。被杯子在我的注视下像个醉汉似的摇晃了几下,突然一头扎到了地上。只听咔嚓一声,杯子被摔得粉碎。我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怎么办?爸爸回来又要骂我了。这时候,小狗歪着头朝我这儿跑过来。它冲我直叫,似乎也在问我:怎么办呢?对,巴迪!我可以把这件事情推到它的身上。不久,爸爸下班回家,看到了地上的水。“小丰,这是怎么回事?”爸爸大声地对我说。我惊恐不安的说:“是小狗碰碎的。”爸爸怒气冲冲的踢了小狗一脚,小狗夹着尾巴逃到了阳台上。
现在,我一想起这件事就十分内疚,十分后悔,我不应该让巴迪当我的替罪羊啊!我爱你活泼可爱的巴迪!
前年的一天,中午我放学回家,看到家里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才刚出生不久,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水汪汪的,也许,它刚才离开妈妈的时候,大哭了一场吧!它的鼻子是三角形,也是黑色,摸上去热乎乎的。全身的皮毛都是棕色的,可爱极了。我十分喜欢它。
由于它来的冲冲我又怕它走的冲冲,我便给它起名叫“冲冲”。
冲冲刚来,我为了让它熟悉这里的环境,便整天带它下楼玩,还上上下下地爬楼,告诉它我家住几楼。已经把我累的半死了,冲冲还是记不住。它真是有一点苯,不过,它也挺聪明的,它很快就记住了我。每天我进门的时候,每天我进门的时候,只要蹲下来,张开双臂,它就会一下子扑到我身上用舌头舔我的连我若是吧他放下,它就有扑上来,直到我抱着他去吃饭,它才罢休。每天我上学的时候,它就会送我到马路边,方才一步三回首依依不舍地回去。
冲冲不怕生,当我家来了客人时,它就会热情地叫两声,还摇摇尾巴,人们都喜欢它。
冲冲还会作揖,每天,我睡觉的时候,它就给我做个揖似乎在说:“晚安,做个好梦!”我给它喂食它也作揖,似乎在感谢我。
后来,冲冲死了,正如我怕的那样,冲冲是来去冲冲的。我爱冲冲,每当我见到狗的时候,就会想起冲冲,就会想起冲冲死去的那一幕。
冲冲,ilove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