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老师作文

时间:2021-08-31

  导语:乔木之美,让人身在其间却被美丽所恍惚,离它而去后反而心中那如诗如画的景色在不断浮现中被勾勒得更加清晰;师教之美,让人在其中时被它的美丽所包围,失去它后才知曾经的幸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我喜欢的老师作文5篇,欢迎借鉴!

篇一:我喜欢的老师

  在这六年当中她为我们付出了三年的时间,但也随着这三年的流逝,她也消瘦了许多,因为三年的每一天里她不断地在为我们着想。

  她有着一张充满稚气的椭圆形的面孔,在夕阳的余晖中竟呈现着很健康的琥珀色。那双顾盼撩人的大眼睛每一忽闪,微微上翘的长睫毛便扑朔迷离地上下跳动。那一对乌亮的大眼睛,晶莹、透澈得宛如两潭秋水。那对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都十分匀称,像是刻刀雕出来的艺术品。再戴上两只小巧的耳环,更显得美丽动人。一个鼻梁高挺的鼻子更是一个pretty woman。那张俊俏的嘴巴,微笑起来便露出两排细小的牙齿,白白的,亮亮的。对了,还有那一头乌亮浓厚的美发,像黑色的瀑布一样倾泻而下,它不但柔软、妩媚,而且健美、洒脱,有一种朴素而自然的魅力。

  记得有一次,我的手一不小心刮伤了,刮出了一个小口子流了血,这时正好被同桌黄晗看到了,于是她在上课不久是和老师说了,老师连忙放下手中的课本,向我走过来,看到伤口后她那平静的表情立刻紧张起来,接着连忙问我:“流这么多血没事吧!痛吗”赶快止住血啊!”看见老师那慌张的表情让我心里立即感受到了温暖,让我忘记了一切的伤痛。血止住后,她温馨地问了我一句:“没事了吧,还痛吗?”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有一个辛苦劳累的下午。我们放学后布置明天表演的教室,老师同我们一起忙碌。从放学后起一直到下午四、五点钟的这段时间里老师她没有歇息过一次,哪里有活儿,有困难,她再所不辞地去帮忙,那天凉风习习,天渐渐的凉了起来,因为天太晚所以我爸先接我走了。当我第二天早上来时看见教室已经布置好了,那时我不知道她在学校呆了多久,不过我敢肯定她弄到很晚回去的。

  老师她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关心同学的心,她的良言举止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我最喜欢的老师她是公平性,善良性的好老师。

篇二:我喜欢的老师

  “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就是天下最伟大,最无私的人——老师。”每当我读到这句赞美老师的句子,我都会不由地想起李老师,一个只教了我两年,但却留给我无限怀念的老师。

  李老师有一对美丽的大眼睛,水汪汪的。当我们上课不认真听时,她的眼睛就会投来疑问和责备的目光,好像在对我们说:“在上课呢,为什么不认真听课?还不赶快打起精神!”当我们上课紧张而不敢回答时,她的眼睛就会投来鼓励的目光,好像在说:“别紧张,再想想,你一定能答得上来。”当我们上课回答问题响亮或正确时,她的眼睛又会投来赞许的目光,好像在表扬我们:“不错,回答得非常好!下次继续努力!”当我们生病或不舒服时,她的眼睛又会投来关怀的目光,那目光就像母亲的爱抚:“你还好吗?痛不痛,辛不辛苦啊!”……正因为她那对会说话的大眼睛给了我们无数关怀和鼓励,我好希望自己能有对像李老师一样的眼睛。

  李老师还有一双会变魔术的手。上课时,她的手就好像指挥家的双手,指挥着我们的眼睛,跟随着李老师欣赏一篇篇的美文;出版报时,她的手就好像美术家的手,不一会就利用彩色笔变出一副副美丽而生动的图画,给我们班增添亮丽的色彩;搞卫生时,她的手又好像清洁工人的手,不管多肮脏的地方,经她一指挥,一示范,很快就变得整洁干净;我们生病时,她的手又好像医生的手,轻轻地抚摸一下我的额头,就减轻了我们的痛疼……正因为她那双会变魔术的手使我们班级多次受到学校的表扬,奖状挂满了班级,我也好希望自己能有双像李老师一样的手。

  短短的两年相处,李老师既是指引我们遨游学习海洋的教师,又成了我们学校生活中的.妈妈;既是为我们解决成长困惑中的大姐姐,又是我们课余时候的开心玩伴。有了李老师,我们的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满了彩色的阳光。可惜,因工作调动,李老师离开了我们,留给我们一串思念。再见了,亲爱的李老师,我最喜爱的永远是您!

篇三:我喜欢的老师

  边老师是我兴趣班教英语的老师,他个子高高的,身材均称,最令人注目的是他那双闪着智慧火花的眼睛,他还可以把天文、地理、人文、历史侃侃道来。我可喜欢我的边老师了。

  他语言幽默、严谨细致、平易近人。上课时,常常逗的大家哈哈大笑。有时课本上的知识点我们不太理解,他会带着我们到电脑上去查找更多更详细的资料,来让我们准确的掌握它们。课间休息时,他会一丝不苟的和我们谈论今天学到的有趣的知识。放学前,他会认真的布置作业,他布置的简单的也有,难的也有。而且还一点都不多。我每次都可以在半小时以内把作业做完。放学后,当我们一一离开教室的时候,他会微笑的和我们说“goodbye”。

  记得有一次,我们讲到蜡笔的制造过程。边老师一会儿,学起机器的轰鸣声;一会儿,表演蜡笔怎么从一堆石蜡变成一支支“yellowcrayon”;一会儿,在白板上画出机器的样子。此时,他两眼放光,眉毛跟着手走,真可谓是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讲着讲着,他从蜡笔的制作,说到了蜡笔的起源。从蜡笔的起源又讲到了沃尔玛的起源,从沃尔玛的起源讲到了家乐福的起源,从家乐福的起源又讲到了百事可乐的起源……又从家乐福和沃尔玛是怎么争夺地域优势讲到它们是怎样的水火不容的全球争霸。他还为此语气坚定的下了一句豪言般的总结:“我敢肯定,在昆明如果在一个地方有家乐福,那么在它的附近不出一平方公里至少会有一家沃尔玛。”又从肯德基和麦当劳是怎样用各种产品来吸引客户,结果却因为太贵而没有把他吸引住。然后讲到他们在美国是快餐而在中国是一种享受逍遥时光的另类下午茶。

  我们个个听的津津有味,身子一动都不动,眼睛一眨都不眨。上完这节课,我问边老师:“今天这节课我们到底上的是英语课还是课外知识课呀?”老师认真的看着我说:“难到你还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我这是在教会你们用英文思考啊!”是啊,我都忘了他今天是用英文讲课!我想,学习英文难道只是会背几个单词吗?难道只是会写几个句型吗?难道只是运用几个语法吗?不是的,学英文,是为了用英文思考,所以必须要了解英语母语国家的历史背景、名族风情、人文传统。如果不知道这些的话是不可能真正学好英文的。走出门,我才想到,原来边老师是要我知道这些啊!

  我喜欢我这个知识渊博、风趣幽默的边老师。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他将带领我走入英文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