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美好的记忆作文800字(2)

时间:2021-08-31

朝花夕拾-美好的记忆作文800字4

  偶然之中,和同学们谈起了小时候的回忆,突然陷入了回忆之中。

  儿时的记忆中,最美好的莫过于“叮叮糖”了。其实所谓的“叮叮糖”并非它的原名,只是由于它的吆喝声是一连串的“叮叮”声。于是,则被我妈们称为“叮叮糖”至于它的真名,小时候并未听大人提起过,而长大后也渐渐淡忘,没有认真的了解,至今仍未知道。

  那时,家乡还只是一个小小的乡村,我还和外婆一起生活。每当听到那清脆的“叮叮”声,我和村里的孩子都会迫不及待地抱着几双破鞋,往村子口赶去,换些叮叮糖。每换回一些糖后,我们都会各自跑到墙角,生怕别人抢了去,于是便津津有味地舔了起来。放在小手里的糖久了,便会慢慢融化。我们又急忙把它们“消灭”。然而,却偶尔还会将糖不小心掉在地上。于是,响亮的哭闹声随之传开……

  我与外婆生活的最后两年时光,随着我急冲冲的脚步声,存入了记忆的回忆录。

  五岁时,我随着父母亲来到乡里的社区生活,伙伴们都不在了,当初绿油油的“游乐园”也不见了。不变的,只有那动听的“叮叮”声。我依旧对叮叮糖日思夜想,只是这时的叮叮糖已无需用破鞋换,可直接用钱购买。两块钱便可以得一小包,但也足以我满足几个小时。然而却觉得那糖,没有在外婆家时所吃的甜了。或许是卖糖的小贩偷工减料,又或许只因物是人非……

  再过了一两年后,便没了小贩的身影,而零食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我逐渐将其抛到脑后,享受着各种新颖、可口的食品。

  再后来,又几年后,我在城里再次见到了那满载回忆的叮叮糖。我突然心血来潮,让母亲也给我买些吃。这时候,叮叮糖便宜多了。或许,也正是因此,我对叮叮糖不再像以前般珍惜,吃了几口后,便腻了,随即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又去买其他零食了。

  从那以后了六七年里,偶尔会想起儿时那甜甜的叮叮糖。然而,却从未再见过了,更别说是再次品尝了。或许现在它早已变成了什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珍贵地保护中;又或许它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走向了失传……我都无从得知。

  我只知道,它依然存在多少个像我一样的少年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却又并非魂牵梦绕……

朝花夕拾-美好的记忆作文800字5

  时光稍纵即逝,一转眼,童年的记忆渐行渐远。童年的那些事,虽已依稀,但爷爷健在时的音容笑貌记忆犹新……

  爷爷是一个和蔼的人,嘴下面一颗小痘痘,使人看了就想亲近他。爷爷平生都是节俭的,但他愿意为了我而花费。记得幼时,爷爷总用他那破旧的自行车载着我上街,我坐在车子前面的杆子上,爷爷用双手稳着龙头也用双臂保护着我。每次上街我都总是要吃一碗面条再回来。来到一家小馆子,爷爷不用我去叫面就帮我叫上了:“一碗炒面,还有一碗稀饭就够了!”我坐在凳子上,和爷爷说说笑笑:“我上大学挣钱了还要载你们去玩的!嘻嘻……”小时候出于不懂事才说的,现在才知道,实现这样的理想不简单啊!可爷爷并没有嘲笑我,而应和到:“好,看爷爷有没有这个命。”

  面来了,稀饭也来了。香喷喷的面条就在眼前,我总是先大口大口的吃,吃得面条洒满一桌也不理会什么。爷爷看到了只会说:“慢点儿!慢点儿!看你!”我只是咯咯对爷爷笑两声,继续吃着。也许现在我吃饭总咽着,是因为童年吃面的缘故吧?

  爷爷对我十分疼爱。在学校,同学不知从什么时候流行起了抽陀螺,鞭子抽在陀螺上发出了的声响,听着真叫人舒服。我也抽了起来。我在学校卖的那些,都不是很好,不是尖的弹珠掉了,就是绳子断了,都玩不起劲来。可是渔洋没有质量更好的了,我回到家对爷爷说:“爷爷,我想要一个好一点的陀螺!学校卖的,一抽就坏了。”爷爷思量半天,最终还是答应我了。每天就开始东奔西跑——叫木工师傅帮我做一个像样点的陀螺。一个星期就完工了,那个陀螺和我想象的一样完美。后来,爷爷领我到操场来抽陀螺,爷爷给我做了示范,我也笨拙的拿着鞭子抽着,校园内处处洋溢着我们祖孙愉快的笑声……

  现在,一个人骑着单车在大街上跑,有时去到餐馆吃一碗面。可是食欲没有那么好了,也许是身旁少了一个人吧!那陀螺仍旧在爷爷的工具箱中,可是拿出来玩却丧失了灵感,也许是少了一个示范吧!

  我不像从前的我,因为我再也看不到爷爷,但在我心中爷爷的笑,依然那么慈祥。日子只能向前走,一个劲儿的向前走,一切都成了过去,但唯一不能过去的是记忆中那美好的童年,童年那可亲可敬的爷爷。

朝花夕拾-美好的记忆作文800字6

  夏日的午后,蝉声如织,我独自在家里漫不经心地整理书桌。从一本旧书中蓦然飘落了一张照片,我俯身拾起,拂去上面的灰尘,只见两张如向日葵般灿烂的笑脸,往事悄悄绽放开来。

  照片上的两个女孩,一个是我,鸟巢造型的头发下做出一个丑丑的鬼脸;另一个小女孩有着微黄且长的麻花辫,细长的眉角。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那段记忆却悬在脑海里的宝石,永远那么美。

  那是上小学时,放暑假回乡下姥姥家,姥姥从邻居家为我领来了一个玩伴——小英,让我们一起玩。记得当时的她长发微黄,眼角细细的,紧闭着双唇,一身不太合体的衣服,也许是她姐姐穿过的衣服吧。她也在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装异服”的我。慢慢地我们打破了沉默,我拿出水果给她吃,她先是推辞,不过在我的极力劝说下,她终于收下了,冲我笑笑,露出了两颗很好看的贝齿。

  渐渐地,我们彼此熟悉了。她的脾气很好,能忍受我对她施加的所有小暴力。小英除了很宽容大度之外,还会很多我想都没想过的事情:爬树、凫水、摘鸟蛋……她经常带我去田里逮蚱蜢,拾鹌鹑蛋,采花做花环,爬树摘桑葚,甚至教我给她家的小鸡和猪宝宝喂食。小英简直成了我心中的偶像了。

  直到有一天她窘迫地说:“请教我写字好吗?”我听后很是吃惊,进而特别的开心,便欣然答应了——我终于有机会在小英面前大显身手了,于是,我就用树枝在地上教她拼音。小英很聪明,学得很快,我夸奖她,她开心地笑了。可是,小英对算数不是很理解,我教了她好多遍,她仍是一脸茫然。我终于忍不住说:“你真是笨死了!”她满脸涨得通红,眼里噙满泪水跑开了。我后悔自己那样评价她,以为她再也不会原谅我了,直到晚上,小英兴冲冲地跑到我跟前,说:“你看对不对,我做出来了!”我看着她做出了正确答案,羞愧地说:“对不起!”只见她努力睁大眼睛,疑惑地问:“什么啊?对不起什么啊?”看着她那既认真又可爱的模样,我笑了。妈妈抓住时机摁下快门给我们拍下了这张珍贵美丽的照片。

  这个夏日的午后,蝉鸣依旧,却不见了那张笑靥如花的脸,心中有无法拂去的丝丝怅然。轻轻地把照片放回书中,不知道多年没联系的她,是否记得曾经有点蛮不讲理的我?但在我的记忆中,那段美好永不会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