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时间的推移,每人心中都有数不胜数的记忆,而我的记忆始终停留在十岁那年的初夏,并永世难忘。
十岁、天真无邪的我,偶然间发现一只正在花丛中飞舞的蝴蝶,洁白无瑕,惹人喜爱。它的体态多么轻盈、柔和,飘落到每一朵花上,只是有些苍白无力,大概好多天的饥饿,轻而易举的被我捉住了。白色的羽翼、淡绿的眼睛已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不忍心放它飞走,便把它放在一棵草上。它忽然翩翩飞舞起来,一直到达高远的半空中。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了:美丽的蝴蝶一落千丈的落下来,挣扎了几下,飞舞了几下,便永远地去了……
我没有想到它会掉下来,更没有想到它会死去。我的好奇心竟然使一个鲜活、无辜的生命死去,没有想到。我没想到这样是何等的残忍!
……
时间,一次次地冲刷着岸边的礁石,却一直冲不掉这深刻的印记,……
当岁月的火焰燃尽心头的热血,当时间的指针划出纵横的皱纹,当年华的染料覆上往日的记忆,蓦然回首。我们也许会发现,即使没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那些曾经龌龊的人各事,已经超越了偷换的流去,仿佛静止的永恒般留在了我们的心间。——题记
虽说热爱美好的事物是人类的本能,但初进初中的我并未对在此雪找闪亮生物的愿望抱太大期待——毕竟早已过了相信童话的年纪,外貌与心灵都达到完美标准的生物数目在现实生活中大概极端超近于零。事实证明我错了。们们班某些男性生物用他们的存在为我们证明了外在美与内在美和谐统一的生物种群顽强的生命力,使我们看到了超现实主义美学发展的美好美景!
我班男生有的拥有堪比刘伶的豪爽气慨他们深谙“以天地为标宇,屋室为衣”的道理,哪怕身处教室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能面不改色地贡衣解带,敞胸露怀,展示自己“曼妙”的身材(注:此时请自动将审美观调回唐朝)。更有甚者,则效仿李白当众脱靴,使旁人但觉“馨香“阵阵却却不知其源,过往蚊是纷纷曙厥而不明其因。他们始陷入默默奉献,为我们的精神与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却不求回报,这种高尚的品质怎不令人“赞美”,怎不值得“褒奖”!
我班男生有的具有直逼希拉里的进步思想。他们推崇“男女平等,女士优先”的风度,无论面对的是男是女,均能滔滔不绝,出口成“脏”誓要让对方无言以对,无地自容。埸为难能可贵的是,他们从不率先认输,一定要穷追猛打,绝不给对方可乘之机,使对手即使试图以理服人,其论述也显得苍白无力,完全无法与他们丰富多彩的言论匹敌。
我班男生有的保有不输爱迪生的坚韧意志。他们赞同“宝剑锋从磨励出”的名句,即使出门几步远就是垃圾桶,也一定要穿越万桌千椅,冒着被老师抓获的巨大危险拉开窗子临空投掷。更令人感动的是,有些人为了养其他同学的反应能力,竟奋不顾身地将物品向着动转着的风扇抛去,这等舍已为人的伟大情操及他们不畏因难险阻的行动足以令他们为后世伟唱,成为班历史上一个闪耀的光点。
具有此类高尚品行的人,在我们班实在太多了。他们不仅拥有符合超现实主义美学的外表,还拥有与此相匹配的符合超现实主义美学的心灵,了们的存在已经成必将为人类美术史的发展做出巨在贡献。每当看到他们所创下的累累战绩,我都想深情地对他们说一句:“滚!”
也许人生终会棸少离多,也许多年以后我们也会形同陌路,也许茫茫的历史长河总会吞没我们的存在,但我始终坚信,只要生命之光一日不灭,我都能带着那些因他们而留下的难以麿灭的心灵创痛,清晰回忆起曾经的因他们的存在而显得无比黯淡的峥嵘岁月……
乡村。
那时的我还年幼。
那时的外公也还健康。
外公的家是平房,不过很大,有点像四合院,不过比四合院小一点。中间露天的那块地方有一口井,天然的。外公特别喜欢用那井里的水泡茶,尤其在夏天。外公一喝起茶来就要跟我讲一大堆饮茶有关的东西,可我也总是乐呵呵的听着。我挺乐意听外公讲话的,他的声音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所以无论他讲什么话我都会去听,即便是我听不懂的。
外公喜欢看戏。每每在电视上看到潮剧之类的东西就不肯转台了,有时看着看着甚至会跟着唱起来。在乡村那种地方,只有傍晚时才会有人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唱戏。外公总喜欢在那个时候牵着我的手绕过弯弯曲曲、大小不一的小巷,去那个我不知道要怎么走的地方看戏。清楚的记得,外公眉开眼笑的边看戏边评论,而我总是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脸,听着我压根就听不懂的曲,呆呆地站在那里啃冰棍。
一次和外公饭后散步,在路上看到一个脸上刻满沧桑的老人用布满裂纹的枯叶般的手轻轻的拉动二胡,他弹奏的是类似《二泉映月》的曲子。声音很低沉很低沉。好像在诉说着什么故事。但没人能懂。我和外公在二胡声下停留了很久,那悲伤的曲子在朦胧的月色下更是显得伤感。末尾,外公把带在身上的几十块钱全给了拉二胡的人。然后我们转身离开。“你不是说不要轻易同情这些人吗?”“我对他没同情,只有欣赏。”
依稀记得,每次妈妈从外面带一些补品回来给外公吃,外公总是悄悄藏起来给我吃,我居然每次都吃得心安理得,完全忘记外公比我更需要那些东西。等我突然记起,却不能让时光倒流。
去年春节我回到外公的家的时候,外公的脚摔伤了,我看着他在弄草药敷在腿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过去帮他,可是他不给。他就一个人在那里弄着草药。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什么。记得我离开他的时候,我答应他每个星期给他打一次电话,可是我却一次也没有打给他。那次我回去,他拿出了许多自己都舍不得吃的东西给我吃,我转过头去,失去了思想,只记得滚烫的泪水滑过我的脸颊,没有声音。十几年的时光在我的眼前变幻,让我分不清哪里是哪里,谁,是谁。我只看到一个老人牵着一个小孩子踏着夕阳破碎的影子走在羊肠小道,他们脸上的笑容那么的分明。但是,我又看到老人的轮廓变得模糊,然后远去,他想抓住小孩子的手,可是小孩子却不理会他,只顾着往前走。最后,老人和小孩之间隔了一座大山,山的这边,是城市,山的那头,是乡村。
如今,当我再回到那个乡村,外公已是满头白发,饱经沧桑的脸已被密密麻麻的皱纹占去,他的双手已满是老茧,还有他的身体已不如从前了,总是时不时地咳嗽,还有那口井,那里的水已差不多干了,还有那弯弯曲曲、大小不一的小巷,大多已变成了宽阔的大道,我还是没能走到那个唱戏的地方……
哦,对了!
那年夏天,外公为我过了六岁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