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2)

时间:2021-08-31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科协、教育、科技部门和中科院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制定当地的全国科普日工作方案及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6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围绕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全国科普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记者针对重点内容开展采风活动,加强深度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五、工作考核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中国科协将会同全国科普日活动主办单位,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对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全国科普日活动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所举办活动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单位授予“2016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汇总本单位2016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通知属地活动组织单位,于2016年8月8日-9月2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hd.kepuri.org/)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申报内容参见附件1),省、市、县级管理单位可通过网站查询、审核、汇总基层申报内容。

  2.为全面展示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的成效,突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普及性与参与性,各相关单位在组织活动的同时,可通过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及时上传当地活动的新闻、现场图片、海报、资源、视频等,期间将择优在中国科协官网、科普中国微平台、全国科普日微平台进行展示交流。优秀视频将在北京主场活动现场播放。

  3.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各地科协要做好汇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于2016年9月2日-10月28日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提交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推荐的优秀项目包括“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6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今年还将加大对网络在线传播活动的考核表扬力度。(申报内容参见附件2、3)。

  4.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中科院官网(www.cas.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

1.2016学校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

2.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简报

3.关于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简报

4.全国消防日活动方案

5.第29个全国爱牙日活动方案

6.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

7.2017年全国土地日活动方案

8.县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